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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以罚代刑”“两法衔接”织无缝法网

来源:内江日报 2015-12-21 23:23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记者张小丽文/图

在我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并行运作的机制下,行政执法领域不可避免会查办一些既违反行政法规又涉嫌犯罪的案件,如果行政执法机关对这些案件不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而搞“以罚代刑”的降格处理,就难以最大限度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为此,近年来内江市积极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简称“两法衔接”)工作,形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共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

记者近日从市检察院获悉,2011-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76件211人,行政机关已全部移送,公安机关均已立案。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率先在全省制定“两法衔接”工作规程的市州,内江的“两法衔接”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其中,省政府委托内江市政府代为起草四川省关于“两法衔接”的有关规定,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各地“两法衔接”工作的实施。

案例:

鲜牛肉加制革剂制卤牛肉

隆昌男子被控制售有毒食品罪

去年7月,隆昌县有关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隆昌人刘某某夫妇销售的卤牛肉有问题。

接此举报线索后,隆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快速组织力量展开调查,依法对刘某某加工制作卤牛肉的地点进行了现场突击检查,当场查封经过加工煮熟的牛肉50公斤、牛蹄筋20公斤,扣押制革剂(盐)(警示标识:严禁食用)3袋,约110公斤。

后经隆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发现,送检样品(卤牛肉)所检项目中,亚硝酸盐含量61.0mg/kg,不符合《熟肉制品卫生标准》(GB2726-2005)规定和要求。自贡市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鉴定后也发现,刘某某家中扣押的制革剂(盐)检出亚硝酸盐,含量为0.75mg/kg。

至此,刘某某生产、销售“毒牛肉”之事浮出水面。鉴于刘某某生产、销售“毒牛肉”已涉嫌犯罪,隆昌县检察院建议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将刘某某一案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经过办案民警审讯,刘某某对自己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作案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刘某某自2011年9月份左右开始生产加工经营卤菜活动。从2014年6月份开始,刘某某为降低卤牛肉的加工成本,使用制革剂生产加工卤菜,共生产加工200公斤鲜牛肉,获得成品卤牛肉100公斤,货值金额9000元。

公诉机关进一步认真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某无视国法,在生产、销售的卤牛肉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

目前,法院已对刘某某作出了有罪判决。

“两法衔接”

内江领先全省

在上述案件中,正是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才使得刘某某一案得到快速、应有的判决。

事实上,在内江市实施“两法衔接”以前,由于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之间没有搭建起有效的工作机制,像刘某某这样的案子,在实际操作中很可能遭遇“以罚代刑”的尴尬。

有案不移的法律短板怎么补齐?以罚代刑的弊端如何屏蔽……针对严重违法人员被行政处罚后有可能逃避刑事处罚的监管漏洞,2011年来,内江市检察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工作要求,形成了“两法”衔接的合力,为创建“平安内江、法治内江”编织了一张稠密无缝的“法网”。

就在当年,内江市人民检察院牵头制定了《内江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程》,首次明确了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是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建立了衔接工作双牵头机制和一体化工作制度。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建立各类工作衔接机制达10多个,对全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案件移送、受理、监督等程序方面进行了规范。

而内江也由此成为率先在全省制定“两法衔接”工作规程的市州。值得一提的是,省政府委托内江市政府代为起草四川省关于“两法衔接”的有关规定,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各地“两法衔接”工作的实施。

织密法网

4年移送案件176件

“两法衔接”不仅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也为建设“法治内江”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记者近日从市检察院获悉,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联合政府法制部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危害民生刑事犯罪立案监督”、“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监督活动”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了一批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在这些专项行动中,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整合工作资源,凝聚工作力量,加强“两法衔接”,依法严厉打击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1-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76件211人,行政机关已全部移送,公安机关均已立案。其中隆昌“潲水油”事件、威远“使用病死猪肉制作香肠”等群众关注的焦点、难点案件,都得以顺利解决。

信息共享

实现网上移送更高效

今年以来,“互联网+”浪潮席卷全国,一场数字化变革迅速在各个领域全面铺开,司法领域亦不例外。

针对实际操作中,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之间案件信息共享机制不够完善,一定程度上影响“两法衔接”工作开展的事实,内江市顺势而为,探索建立了“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行政执法机关将移送的行政处罚案件均全部录入平台,使每件建议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从受理到办结信息全程网上公开,通过这个平台,轻点鼠标,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办理的案件信息就会尽收眼底;轻敲键盘,就可以对涉嫌刑事犯罪案件进行全程管理、动态监管。

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市检察院与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召开全市“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运行部署会,举办了全市“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操作培训会,标志着内江市“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正式建立运行。目前,全市信息共享平台接入登录率达100%。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卿卫宁曾指出,建设“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将在行政执法部门与刑事司法机关之间搭建便捷、高效的信息沟通和案件移送渠道,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更加通畅。实现网上移送、网上办理以及网上全程管理和动态监督,不仅更为高效,而且更能有效防止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

新闻链接:

两法衔接:指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协调配合、监督制约等方面建立工作制度,确保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及时进入司法程序,形成打击犯罪合力,防止有罪不究、以罚代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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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隆昌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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