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应芬
2015年以来,隆昌县积极推行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回访制度,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切实规范干部履职,强化干部监督。
回访有重点,突出监督的针对性
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回访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巡查、三公经费检查、处分执行等工作结束后,由服务对象就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流程是否公开透明,办理情况是否告知,经办人员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暗箱操作、接受宴请礼品等内容进行评议,重点突出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
“纪检监察干部不是生活在保险箱中,特别是在基层,人际圈更小,他们在履职的过程中,也有可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出现履职不公的情况,开展履职回访制度就是为了更好的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行为的监督,严防灯下黑。”隆昌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回访有方法,建立监督的常态化
如何才能让回访不流于形式?
隆昌县结合实际,采取定期的集中回访与不定期的个别回访、随机回访相结合等多种方式,针对不同的单位和个人通过问卷调查、个别座谈、上门了解、电话回访等方式进行。值得一提的是,回访内容还将根据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和纪检监察干部的新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增减内容,确保每次回访都取得实效。
2015年以来,隆昌县已组织集中回访3次,电话回访4次,涉及19个镇(街道)、44个部门共78名纪检监察干部,发放《隆昌县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回访表》150份,收集到意见、建议5条。
回访有结果, 确保监督的实效性
回访规定:回访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回访对象对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情况应如实反映,并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在回访结束后,县纪委干部监督管理室对回访中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并建立回访工作台账。对纪检干部履职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风险预警,并采取批评教育、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纠错等措施,及时化解廉政风险。
隆昌县还根据回访中收集到的建议,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的意见》,建立纪检监察干部约谈、外出报备、履职报告、述职述责等制度机制4个。
“履职回访就像照镜子,时时提醒我们要谨记自己是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规范言行,廉洁履职。”县纪委监察局干部刘懋川如是说。
新闻推荐
隆昌县金鹅街道开年第一课要求遵照《准则》做人 守住《条例》做事
(陈灿姚记者李忠福)1月27日,隆昌县金鹅街道邀请县监察局有关人员为街道干部职工上了开年第一课:《守纪律、讲规矩、全面从严治党》。课上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
隆昌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隆昌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