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一度的‘3·15’”,对消费者来说,“3·15”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代名词;对经营者来说,是考验;对政府来说,是行动。
过去的一年,隆昌县工商局和隆昌县消委会共调解消费纠纷23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7.27万元;隆昌县工商部门查处违法案件440件,案值71.05万元;隆昌县工商干部用实际行动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全县营造了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本报记者 蒋小琴 文/图
■镜头一:
男子买到假酒投诉获赔五千
2015年12月17日,家住隆昌县人民医院家属小区的梁先生,在金鹅街道石油路的某副食品店,花了2160元购买了两瓶酒及两条香烟,其中酒1200元,烟960元。
经过手机扫描,梁先生怀疑买到假酒。为辨别真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梁先生向12315进行了投诉。隆昌县工商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后,现场封存了梁先生购买的酒和烟,并联系了鉴定机构。通过鉴定,烟为真烟,酒为假酒。经工商人员调解,梁先生将两条烟退给副食店老板,副食店老板退还了梁先生两条烟和两瓶酒的钱,共计2160元,另赔偿梁先生5000元。
■镜头二:
买新手机被改套餐 投诉获通信公司赔偿
2015年5月,隆昌县春光路市民叶女士到县工商局投诉,2012年7月,她花费近6000元在某通信公司购买了一部新手机,并设有3年的套餐合同,却在2014年7月收到短信被告知“套餐结束”。2015年4月,叶女士找到了当时的购机发票和合同,找商家索赔无果,希望县工商局能维权。
经调查发现,通信公司营业员确实在网上擅自改动了消费者的捆绑套餐。通过调解,通信公司承认理亏,不仅返还了叶女士未返的700元话费,还补偿了她700元的损失费,共计1400元。
■镜头三:
现场受理投诉挽回经济损失3600元
2015年3月15日,隆昌县工商局和县消委会组织的消费维权“五进”活动分别在全县9个宣传点进行,结合“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发放法律法规资料、现场受理解决消费投诉、申诉、举报,开展真假商品鉴别,现场接受法律法规咨询,发放各类法律法规资料共2万余份、消费手册1800份,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120余人次,现场受理解决投诉12件,挽回经济损失3600元。
一年来,隆昌县工商部门接听、反馈、调解、检查、处理,在消费维权的道路上,谱写了以和解促和谐、以和谐促发展的消费维权新篇章。
预防为主
消费维权向“前”一步
“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经营者依法经营是前提。”隆昌县工商局副局长石荣介绍,隆昌县围绕“约谈在先、教育为主、重在纠正”的主题,召开行政约谈会,通过对12315投诉举报统计资料和违法案件等数据综合分析,约谈了通信、家电、日化用品批发和成品油销售等行业企业,给予政策性宣传和辅导,督促经营者自查自纠,增强经营者自律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根据隆昌县消费维权基层网络建设实际,以“红盾春雷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基层消费维权网络,有序推进“一会两站”及12315“五进”工作,拓展消费维权网络覆盖率,完善12315联络站和维权服务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进“诉转案”对接机制。
“服务态度好不好,质量高不高,就是应该让消费者来评价!”2015年6月至8月,隆昌县针对金融、保险等服务行业开展了一次消费问卷调查。为了使调查活动客观、真实、准确,问卷调查采取随机抽样调查,填写调查问卷方式进行,共发放调查问卷81份,收回有效问卷80份,问卷回收率达98.33%。
通过问卷调查,对工商法规知识进行宣传,强化了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诚信经商的责任意识,提高了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截至2015年12月,接受消费者咨询187件,接受投诉举报108件,消费投诉解决率97.5%,为消费者换回经济损失21.47万元。
加强监管
消费维权更“胜”一筹
消费维权一直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政府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焦点。
为了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隆昌县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制定总方案和分项行动方案,以“四联动”、“四结合”工作思路,实行领导亲自抓,重要工作“工期”倒排等方式全方位、多举措扎实开展“红盾春雷行动”,并取得显著成绩。隆昌县工商局消保股的李胜友被评为“四川省红盾春雷行动2015”先进个人。
加强重点商品、重点领域的监督力度,保障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加大流通领域重要商品的监管力度,实现了16类重要商品经营者监管台账的全部建立,继续完善重要商品经营者动态监管档案,严格按照监管频次进行日常抽查。加强对服装(羽绒服、儿童服装、木地板等)、成品油、电动工具、家用电子电器、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手机等与群众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商品抽查检验工作。截至2015年12月,共对16个品种90个批次重点商品进行抽查检验,发现不合格商品38批次,处理抽查检验不合格商品案件28件,案值19.55万元。
围绕重点热点行业,进一步加大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力度。强化服务领域维权工作,深入开展手机销售和通信服务领域、餐饮服务行业的专项整治,巩固既有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学习培训
消费维权“添”加一笔
“消费者维权的主动性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关键。”围绕消费观念、消费技能、消费方式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隆昌县开展了国民消费教育。
2015年,隆昌县以新《消法》配套的法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开展新《消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法律法规12315宣传“五进”活动,先后到机关、学校、社区、超市、集市等场所进行培训宣传,积极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环境。
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深入开始“3·15”系列活动,采取印发宣传手册和宣传单、发布典型打假案例和维权实例,发布商品抽查检验监测情况、展示消费维权工作成果等形式,开展有特色、受欢迎的群众性消费教育引导活动。
开展“质量月”、“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引导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进一步完善消费教育长效机制,增强中小学生消费维权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学校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和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检查整治行动。截至目前,隆昌县在中小学校建立了15个消费教育辅导站。
2015年,隆昌工商部门在消费纠纷矛盾调解工作中,立足本职,积极为政府分忧解难,在关注和服务民生、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中主动作为,为维护地方和谐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新闻推荐
◇本报记者段春秀在清风徐来的下午,人们随便找个位置坐下,泡杯茶,在茶香间闲侃。如今,老茶馆这样的喝茶场面,城市里已经很少见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剧,内江的老茶馆已经慢慢...
隆昌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隆昌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