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执行难”已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隆昌县人民法院在开展执行工作中,如何破冰“执行难”?取得了哪些成效?有哪些做法值得借鉴?近日,记者来到隆昌县人民法院采访。
◇曾崇丽
本报记者 李忠福 文/图
多管齐下
推动执行工作
“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应当提交哪些材料?”、“哪些案件可以申请法院先予执行?”、“被执行人的哪些行为属于高消费的范畴?”……6月8日上午,隆昌县人民法院邀请市、县有关领导、县委宣传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和廉政监督员等,通报法院2015年以来,开展执行工作相关情况,为“力争两年内基本解决隆昌执行难”,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2015年以来,隆昌县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131件(含旧存42件),执结案件1621件,结案率76.07%,法定期限内执结率100%。”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游九江介绍道。
工作中,隆昌县人民法院以多元执行措施为手段,努力化解“执行难”。对不主动履行义务的,坚决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划拨、拍卖、变卖、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2015年,共划拨被执行人财产1462.29万元,拍卖、变卖财产883.96万元,司法拘留12人。
同时,采取和解执行、调解执行、协助执行等方式,执结难案和积案,共清理积案928件,执行到位金额2246.89万元。2015年,隆昌县人民法院被省高院表彰为“无到省到京涉执信访案件”先进法院。依法实施司法救助,解决特困申请人的生活困难,去年以来,发放救助金36.48万元,救助困难当事人124人。
隆昌县人民法院连续4年开展司法大拜年专项活动,执结四川省隆昌宏达实业有限公司、王远彬拖欠工人工资案,为103名工人发放工资款67.61万元;2016年春节前,为3批案件105名工人发放工伤赔偿款、工资款等205.48万元。隆昌县人民法院被省高院表彰为“司法大拜年”专项执行活动先进集体。
在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中,移送13个需要司法拘留的案件线索到县公安局,促使部分案件达成和解分期协议,执行到案款64.9万元。
信息化建设
拓宽执行渠道
2015年,隆昌县人民法院建成 “执行指挥中心”和全国法院执行信息“总对总”网络查控,实现快速查询被执行人及其财产。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控案件500余件,执行银行存款涉及650余人,银行反馈查询信息12834条,实施网上冻结201次,冻结金额2000万余元;通过四川省“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案件234件、被执行人334人,反馈信息合计9102条,查询涉案金额1336.78万元。隆昌县人民法院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和失信惩戒,将306名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纳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促使 8名被执行人在威慑压力下,主动履行案款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分期履行协议,履行金额达1000万余元。
不仅如此,隆昌县人民法院以执行公开为目标,实施“阳光执行”。建立执行公开平台,深化执行信息公开,向当事人发送执行短信2103条,在执行公开网上公布执行信息1402条,执行案件进展情况100%录入进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实施申请人执行人权力清单制度,制作《申请执行人权力清单》,随案发放当事人,方便群众有效监督执行工作。
“隆昌县法院将按照全国、省、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紧扣目标,凝聚合力,力争两年基本解决隆昌执行难问题,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推进隆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隆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晓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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