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伟)6月30日,省食药监局公布了今年第1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结果显示,在接受抽检的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水产及水产制品、水果及其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豆类及其制品、餐饮食品等7类1520批次食品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96批次,不合格样品124批次。
本次公布的抽检产品侧重卤肉、膨化食品等,抽检结果显示,不合格的124批次食品中,卤肉有20余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10批次卤肉亚硝酸盐超标,隆昌县代礼奎卤菜摊销售的一批次“卤猪儿”肉,亚硝酸盐含量高达182毫克/千克,而国家规定肉制品中亚硝酸盐的残留量不得超过30毫克/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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