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贤莉记者蒋小琴) 日前,隆昌县按照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文件规定,要求全县各部门必须在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2015年部门决算相关信息。截至9月26日,全县117个一级预算单位及19个镇(街道)已全部完成2015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为顺利推进部门决算信息工作 ,充分保障群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进一步推动公共财政公开化、透明化、高效化进程,隆昌县做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落实公开责任。明确公开主体及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本级“三公”经费决算信息的公开,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的公开。除涉密部门外的全县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和镇(街道)全部公开2015年部门决算及相关报表,并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做出说明。
统一公开要求。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严格按统一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公开。同时,细化部门决算公开内容,部门决算全部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并按经济分类进行公开。要求各单位、镇(街道)统一将公开资料报县财政局备案,并在规定时间前在隆昌县电子政务外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自行公开2015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相关信息。
严格督促检查。县财政局严格审核各单位、镇(街道)的拟公示材料,并积极协调县电子政务办、县目督办等,加强对公开单位指导督促,确保决算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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