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忠福 文/图
“每天饭后,沿河堤散步,心情很愉快。”近日,记者在隆昌县渔箭镇采访时,居民的王家建说道。
据了解,2015年6月竣工的渔箭河防洪治理工程,总投资约1238万元,共综合治理河道1.2公里,整治河段达到50年一遇洪水标准,防汛保安能力极大提高,可保护人口2600人,保护耕地620亩。工程的建成,不仅增强河道行洪能力,还为群众提供了一个休闲场所,对改善人居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9月6日,隆昌县召开环境保护委员会2016年三季度例会暨水污染防治工作会,会议通报了上半年环保工作开展情况、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部分单位代表就上半年环保工作和下半年工作打算作汇报发言。
“今天的环保工作会,既是一次常规季度例会,也是推进绿色发展的工作会。市委把绿色发展作为‘六项重点工作\’之一,依法治理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推进项目建设,这些部署和要求,是隆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绿色发展的基本遵循,必须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县委副书记、县长尹忠强调。
制定方案全力攻坚
今年以来,隆昌县狠抓环保突出问题整改,强力推进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保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目前,已整改完成6个,3个突出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饮用水水源质量稳中趋好,2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同比提高17.8%。
成绩来之不易,在看到成绩的同时,隆昌县清醒认识到,基础差、欠账多、不平衡的环境问题仍然存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既是推动经济创新发展、持续发展的关键,也是解决环保突出问题、促进转型发展的根本。隆昌县认真贯彻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将水污染防治及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目前,隆昌县已出台“水十条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隆昌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省环科院也为隆昌县编制了《内江市隆昌河及三江河水体总体达标方案》,相关部门认真梳理近年来的工作计划和具体项目,确保实施意见和达标方案可靠可行。
分解任务落地落实
县经信、环保部门按照“水十条”要求,认真排查造纸、焦化、电镀、印染等“10+1”小行业企业,在今年底前依法予以取缔;县住建局加快推进场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工作,提高场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率;县环保局加快推进场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微动力改造工作;县城管局确保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处理后的渗滤液达标排放,加强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监管,从源头防治城市垃圾污染水源。
县农业部门加快制定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县畜牧部门加快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搬迁,遏制农业面源污染;县水务部门加快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城市水系统和供排水项目,督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扩能提标工程和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加快进度。
“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配合,对照‘水十条\’职责内容,抓好本行业(地区)环保工作,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隆昌县环保局相关人员说。
强化监管治理污染
为确保饮水安全,下一步,隆昌县将以场镇和农村饮水安全为重点,继续加大投入,完善设施,强化监管,确保饮用水源水质稳步达标。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方面,把掐断污染源作为主要措施,加快场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和微动力改造,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对于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尽快投入使用,确保100%运行。农村饮水方面,继续开展覆盖全县的水井水质监测工作,分类整改不合格水井,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
此外,针对城区和县城集中式饮水安全,强化日常监测,开展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清理整治违法排污口和设施。
同时,在依法执法监管上,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环保执法检查力度,环保、公安、住建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溶洞排放污染物、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污水处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严格实行“红黄牌”制度,对超标排污单位予以“黄牌”警告,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依法进行处罚;对停产整顿仍不能达标,且情节严重的予以“红牌”处罚,依法停业或关闭,每季度依法公布一批“黄牌”、“红牌”警示企业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全县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营造天蓝水清的优良环境,努力走出一条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路子。”县环保局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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