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县桂花井镇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依法整治影响环保的工业企业,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工作中,建立镇三级、村四级网格化管理,通过展板、横幅等方式宣传新《环境保护法》;镇领导到辖区企业巡查、督查和座谈,镇村组干部进村入户发放环保宣传单1000余份,签订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
该镇坚决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严格督查督办,全力督办辖区企业,落实安装取用水计量装置、规范排污口、建立污水处理池、增高再处理袋滤气排气筒等环评要求;完善“一企一档”和“一户一档”制度,对企业、养殖大户明确环保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发现污染行为的举报人实行有奖举报;按照省环保厅要求,配合县环保局坚决依法关停污染严重企业。
在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新环保法条款的同时,动员企业加大环保投入,仅隆桥化工就投入环保设备1200余万元;在农村投入资金20万元,新建垃圾池,配备环保巡逻车,组建保洁队;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打捞河面水葫芦、白色垃圾,放水冲刷河道,对三江河桂花井段进行治理。
(曾祖会 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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