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某的改变,让一家人的生活恢复平静,孩子的出生更让这个家充满了生机。为了给妻子和女儿更好的生活,汪某不久前外出务工挣钱。王某则带着女儿,在母亲开的毛线店帮忙。丈夫变好,孩子一天天长大,王某觉得生活有了奔头。在她看来,人身安全保护令约束了丈夫,是保护自己的利器,“受了欺负,要学会找法律保护自己。”
记者获悉,王某的案例已入选2016年四川省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和2016年度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反家暴法》的一大创举。”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竹认为,人身安全保护令是申请人的“护身符”,也是被申请人的“紧箍咒”,还是确保案件顺利审执的法宝,也有利于促进更多妇女群众依法维权意识的提升。
服务台
妇女维权渠道看这里
妇女若需维权,可向各地妇联组织、社区、公安部门、妇女维权站、家暴投诉点等求助,也可以拨打“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如遇家庭暴力,还有以下维权渠道:
◎就近救助:向受害人或加害人所在的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妇女联合会等投诉。
◎拨打110报警,要求警察制止家庭暴力并调查取证;要求公安机关批评教育加害人并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可作为法院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
◎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
◎被迫离家出走的,可到政府设立的临时庇护场所获得临时生活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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