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市政府发布了《关于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孔明灯实行“禁售禁燃”。但春节期间,记者走访调查发现,大洲广场一带销售和燃放孔明灯的现象仍比较严重。一到夜晚,一个个闪烁着明火的孔明灯飘荡在城区上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本报记者 李仁胜 文/图
一条路十个摊 孔明灯敞开卖
2月4日晚7点,大洲路一带车多人挤,热闹非凡。记者沿着大洲路大洲广场一侧步行,在大洲广场入口处附近人行道上,一路上皆有人招呼路人购买孔明灯。
“五块钱一个,买一个来许愿嘛!”许多摊主热情地招呼路人。记者数了一下,一百来米的距离内就有10个销售孔明灯的地摊。
记者了解到,地摊上所售孔明灯主要从黄桷井批发市场和网上批量购买,成本价在1~2元/个,加上“许愿”的美丽外衣后,零售价升为5元/个。
记者在一个销售孔明灯的地摊前站了一下,一位摊主赶紧热情招呼:“ 小兄弟,买一个嘛,好耍得很!”随后他拿起一个孔明灯介绍说:“都是今年的最新款式,有卡通图案,各种颜色都有。”他甚至摸出一只水墨笔说:“你还可以把你的愿望写在上面,灵得很!”
当记者询问摊主是否知道不准销售孔明灯的规定,燃放孔明灯会不会被罚款时,摊主笑着说:“过年过节的怕啥子。我敢卖,你就随便放!”
随后,他指了指天空。记者抬头一看,已经有七八个孔明灯徐徐飘起,在微风中往老城区一带飘去。
孔明灯隐患大危险游戏耍不得
在大洲广场音乐喷泉附近,记者见到,有不少人正在燃放孔明灯,其中以儿童和年轻人居多。
“飞起来了,飞起来了!”一位小朋友手捏打火机,高兴地挥舞双手,一个孔明灯在他头顶缓慢飘升。当记者询问他:“你知道玩孔明灯很危险不?”他大声回答“不晓得”,然后跑开。
在广场边上,一个孔明灯升空后,歪歪斜斜地挂停在一颗树上。一个中年人跑上前抓住树枝使劲摇了摇,孔明灯又歪歪斜斜地往上飞去。在旁边散步的市民陈瑜良老人斥责说:“这么大的人了还玩火,要是把树烧了你负不起这个责!”
记者随机询问了七八名购买孔明灯的人,他们皆表示“没在意危险隐患”或“不会严重到引起火灾”。而记者在网上搜索了一下,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发生有许多因为燃放孔明灯引起的火灾事故,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严肃处理。
市民黄楚金认为,孔明灯是薄纸制作的,加上下面有明火,遇到风的时候很容易把灯体引燃,遇到电线、树木等物体就非常危险。“城里面就不应该燃放孔明灯!”
不准卖不准燃 市民应自觉遵守
据悉,孔明灯属高空明火飞行物,滞空时间长,不能控制,极易引发火灾,威胁飞行器、高压供电设备、通信设施、山林以及各类建筑物的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发布《通告》,自1月29日起,在内江城区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目的就在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通告》指出,《通告》指出,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体经营户在内江城区内销售“孔明灯”;禁止任何人在内江城区范围内燃放“孔明灯”;凡在内江城区范围内销售、燃放“孔明灯”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特别提醒,广大市民要自觉维护公共安全,做到不购买、不燃放。公安机关对在人群密集场所和高层建筑集中区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区域燃放“孔明灯”、拒不服从管理、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记者手记:
孔明灯美丽的外衣下面隐藏着极大的火灾隐患,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通告》规定,为春节的平安、祥和尽一份力。相关执法部门也应加强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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