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内江市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截至2016年8月30日,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总量从改革前的7.3万户一举突破11万大关,达到11.2万户,其中今年1~8月全市新登记企业2578户,同比增长36.76%,其中新登记公司制企业2015户,同比增长49.37%,总体呈快速增长态势。但放低了“门槛”之后,仍然还存在市场准入不便捷、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为此,内江市印发《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决定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先照后证”
推动工商注册便利化
据了解,长期以来,创业者要开办一个公司需要跨越许多门槛,其中前置审批最难逾越。因为经营者从事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目录中事项的,要依法报经相关审批部门审批后,凭许可文件、证件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工商部门才依法核发营业执照。这一过程即耗时又耗精力。
“举个例子。在改革之前,即便是开一家普通的餐馆,要取得工商营业执照,需要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消防安全合格证等证件,涉及环保、卫生、消防等部门,办好各种手续短则3个月,长则半年,但如今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就能改变这种状况。”市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科科长石弘表示,这就是说,创业者只要到工商部门领取一个营业执照,就可以刊刻公章、银行开户,从事创业投资有关筹备活动。
《意见》详细列出了国务院发布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省政府依法制定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将203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中的152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事项,最后确定为前置51项。经营者符合这152项审批事项即可“先照后证”,非常方便快捷。
同时,《意见》还提出,“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外,各地各部门一律不得设定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也不得通过备案等方式实施变相前置审批”。
“全面加快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能够大大提高登记审批效率,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激发全民创业的热情。”石弘说。
厘清监管职责
引导市场主体自律
“先照后证”改革后,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能不能做到“宽进严管”,是商事制度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为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和“九龙治水”,《意见》以“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为原则,明确了审批部门和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意见》提出了厘清市场监管职责、完善市场监管措施和强化工作保障三方面共12项的主要任务。
其中,厘清市场监管职责包括明确市场监管责任。法律法规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的,严格依法执行;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各级工商部门要开展“双告知”工作。要告知申请人需要审批的经营项目和相应的审批部门,并由申请人书面承诺在取得审批前不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在完善市场监管措施方面,要求加快推进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目前这个平台由工商局牵头,正在积极建设当中,预计今年12月之前能够投入使用。”石弘说,该平台将录入的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向社会予以公示,督促市场主体依法规范经营,同时能实现监管信息的无缝对接,形成监管合力。
《意见》还提出,在实现部门间监管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信用披露和案件协查移送机制,积极开展协同监管、联合执法、形成分工明确、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增强部门监管合力;同时要求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普遍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确保监管执法的科学性、公平性等。
(陈梨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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