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和各级财政部门关于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内江经开区积极开展部门预决算公开核查工作。
注重及时性。重点核查各单位(部门)是否在区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鼓励公开时间适当提前。
注重完整性。重点核查各单位(部门)是否 “四本”预算、“三公”经费等内容全公开,做到“公开全,全公开”。
注重真实性。要求各单位(部门)必须做到账、表及公开内容真实、一致。
注重持续性。要求各单位(部门)在政府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永久保留公开信息,不得随意撤销。
本次核查,还要求按规定的模板,统一公开格式,统一公开内容,避免漏公开、未公开。
(林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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