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质量报讯(蔺勇记者梅湧)3月25日,内江市东兴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发现,某电器有限公司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与实际生产地址不符,遂依法对该公司给予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罚款10000元。
该局在日常监督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强制性认证产品配电箱、箱式变电站以及低压柜。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其实际生产地址与取得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中的生产企业地址不符。该公司未在变更生产地址后向认证机构申请证书变更就进行生产。
该行为违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东兴区市场监管局于4月2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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