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艳梅) 近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内江市印发指导意见,将科学指导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有效保障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需要。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销售监督管理科科长龚义华告诉记者,为方便群众日常生活需要,春节及疫情发生以来,除暂停全市活禽活畜交易和宰杀、禁止任何餐饮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以外,内江市还积极引导、指导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企业等有力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因此,疫情期间,内江市农(集)贸市场、超市和部分餐饮企业未停止经营活动,但存在一些经营主体“歇业”的情况。印发此次指导意见主要目的就是进一步指导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企业在抓好生产经营和复工复产的同时,强化防控措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指导意见明确,市场经营业主、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要严格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员工早晚两次检测体温、“一人一档”建立员工健康档案;督促员工戴口罩、勤洗手,避免参加聚餐聚集活动;疫情期间减少安排员工外出,不得赴重点疫情地区出差;对每位顾客测量体温,并督促戴好口罩,对体温高于37.3℃人员,劝告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企业经营场所要全面通风,生熟食品加工场所、经营店堂、办公室等重要区域和电梯间、卫生间等公共场所要消毒到位,做好垃圾清运处理。 要守住安全底线,严格落实重启开机前的检查检修,及时调整人员配备,持证上岗,依法依规操作特种设备。
指导意见提出,当顾客或员工出现身体不适时,应到隔离室暂时隔离,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经营人员要保持工作服、工作帽、座椅套等纺织物清洁,定期洗涤、消毒处理;从公共场所返回、饭前、便后、进食前用洗手液(肥皂),认真搓揉双手至少60秒;经营人员与顾客交流时必须保持1米及以上距离,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遮捂口鼻。
指导意见还明确,复工复产负面清单,要求餐饮企业(含为农村坝坝宴提供服务的乡厨企业)及个人不得提供堂食。易造成人员集聚的、农家乐等经营类企业不得营业。超市、农(集)贸市场严禁交易、宰杀活禽,严禁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大型游乐设施、游乐场(园)严禁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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