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艳梅) 2月24日,记者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获悉,内江市出台《关于支持文旅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有序恢复文旅市场的有关措施》,从政策落实、资金扶持和财税减免等11个方面,支持文旅企业积极稳妥复工复产。
《措施》要求,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部门要充分解读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措施,强化与金融办、银保监局、银行、税务、财政、国资、发改、人力资源、医保、社保等有关单位的衔接,引导文旅企业用活用好疫情期间的金融支持、税费减免缓、社会保障稳岗就业等政策。落实银政企对接工作机制,实行银政企金融需求动态报送制度。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文旅企业,帮助争取中央和四川省项目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支持。
《措施》明确,要及时兑现文化旅游发展奖补政策,尽快兑现新评定的A级景区、星级旅游饭店、星级农家乐、星级乡村酒店以及金宿级、银宿级民宿奖补资金。整合服务业、中小企业、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等产业扶持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和项目发展。支持文旅市场推广营销,按照《内江市旅行社类企业营销奖励办法(试行)》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不超过活动总费用的50%予以奖补,奖励金额单次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个奖励对象年度奖励累计金额不超过20万元。
同时,加大对文旅企业的倾斜力度,进一步提高面向文旅企业采购的金额和比例,适时集中采购一批文旅活动、惠民演出、营销宣传、文创产品、旅游消费券等,支持文旅企业渡过当前难关,为恢复生产奠定基础。疫情稳定后,对已审批的营业性演出,实行备案管理;对已报送审批材料的营业性演出,只进行形式要件审查;对新申报的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审批办结时限缩短为10个工作日以内,确保企业少跑路、尽快办。
《措施》提出,对已依法交纳旅游质量保证金、领取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内江旅行社,暂退现有交纳旅游质量保证金数额的80%,以缓解旅行社当前资金困难。对中小企业在停工期间组织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各地相关专项资金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范围,按实际培训费用给予全额补贴。
《措施》要求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指导服务,各县(市、区)文广旅部门要指导文旅企业与疫情防控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在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卫生管理、确保员工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合规、有序实现复工复产;要制订文旅重大项目开工复工时间表,实行清单式管理、责任化推进。
《措施》还提出激发文旅市场消费潜力措施,包括适时有序开放旅游景区、休闲娱乐场所、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支持举办各类文化和旅游节庆活动,支持推出文旅消费券、惠民卡等措施,释放消费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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