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停车难问题,从今年4月1日起,天津将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天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近日经天津市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将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明确规定,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有专用停车场和停车条件的单位向社会开放停车场地。鼓励和推广应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机动车停车场。
据新华社 周润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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