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15日,城关区召开政府机构改革动员会,安排部署政府机构改革相关事宜。记者从当天的动员会上获悉,经过此次机构改革和调整后,区政府设置工作部门为24个,设置直属事业单位为7个,总体上精简机构达12个。会议要求,政府工作部门(含挂牌单位)和有关机构“三定”规定(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要在6月30日前完成。市委常委、城关区委书记金祥明出席动员会。
根据城关区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此次改革后政府工作部门设为24个,突出发展和管理两大重点,强化经济服务、城市管理和生态建设三大职能,构建大城管、大建设、大农林和统一住房与城乡建设、统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的大部制。即不再保留区经济委员会、区中小企业局、区乡镇企业局,组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加挂区非公经济发展服务局牌子;不再保留区人事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保留区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组建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不再保留区建设局,组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区发改委的廉租房建设职责、区人防办公室的职责、区建设局的职责整合划入住建局;组建区农业水务局,将区农林局的农业管理职责、区水利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区农业水务局,同时组建区林业局,将原区农林局的林业管理职责划入区林业局,不再保留区农林以及水利局;组建区商务局,将区商贸委的职责、区旅游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区商务局,在区商务局挂区旅游局牌子,不再保留区商贸委。同时,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更名为区发展和改革局,将区物价局职责划入区发展和改革局,加挂区物价局牌子;将区文化广播局更名为区文化局;将区招商局更名为区经济合作服务局,由区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将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由与区政府办合署办公调整为与区委统战部合署办公;将区法制办的职责、区信访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区政府办,在区政府办挂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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