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 杨金志 李烁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1日开庭审理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原副局长陶校兴受贿案。公诉人指控其受贿财物共计人民币1045万余元,为开发商获取土地开方便之门。
拿人钱财,替人拿地
陶校兴生于1951年,原系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副局长,上海市政府机构改革后任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2010年11月,陶校兴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同月被执行逮捕。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人21日在法庭上指控,1998年9月至2010年8月,陶校兴先后接受孙镇跃等人请托,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上海兴跃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获取地块,用于开发房地产项目,并先后收受孙镇跃等人,以及上海顺恒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尊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贿赂的现金、手表、商铺等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1045万余元。
公诉人指控陶校兴犯罪事实有8项:第一,收受兴跃公司法定代表人孙镇跃人民币63.5万余元;第二,收受上海梅苑房地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顾纪兴人民币60万元;第三,收受上海莲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德兴人民币15万元;第四,收受上海嘉登置业有限公司股东王必成人民币30万元;第五,收受上海佳铭房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学青人民币80万元、美元1.2万元、港币5万元、卡地亚手表1块;第六,收受上海银佳房地产有限公司股东、上海尊达实业有限公司和上海景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钱智春人民币80万元、美元1.8万元;第七,收受上海泽宇置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林森港币45万元;第八,收受顺恒公司和尊显公司商业用房1幢,价值人民币638万元。陶校兴在受贿过程中,帮助上述行贿人及其公司获取开发地块。
遏制腐败
近年来,全国多个地方发生房屋土地系统的腐败案件。
房地产领域为何成为腐败“重灾区”?华东政法大学行政法学专家邹荣说,首先,房地产行业是权力寻租市场的一块肥肉,管理土地资源的部门、官员容易成为寻租热点。近年来,由于房地产持续开发和高价运行,相关职能部门的权力呈现膨胀趋势,开发商希望拿到更多的地、获得更大的利润。其次,权力的运行还不够公开透明,缺乏有效监督制约。
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专家孙万怀认为,房地产领域腐败案件之所以高发,主要源于背后的利益驱动。“土地是开发商的命脉,但土地资源又是有限的。一些行贿者为了牟取暴利,往往千方百计寻找突破口,非法取得行政权力的支持。而有些政府工作人员无视党纪法规……‘沦陷\’于所谓的金山银山之中。”
经济学家张兆安说,中国正在高速城市化,住宅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期,房地产行业利润高。我国又是一个土地资源紧缺的国家。“从制度上预防和遏制房地产领域的腐败十分迫切,相当必要。”
“制度加科技”反腐
专家认为,要净化房地领域的市场环境,推进权力公开运行,应创新制度设计,引入信息化技术,将公共权力运行“晒”在阳光下。
上海政法学院教授汤啸天建议,职能部门可借鉴信息化技术,推行可溯源的“电子地图”系统,将地块的“在线状态”进行实时更新,从而将公共权力运行“晒”在阳光下。
专家提出,由于行贿受贿大多以“一对一”形式出现,因此在客观上面临举证难等问题……不利情况可通过制度创新来实现突破。
孙万怀说,行贿手段千变万化,查处比较困难,在司法实践领域,可参考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相关规定,采取特殊侦查措施,从利益链条的根源上加大制度的“硬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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