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江西修水公安局一派出所户政民警蒋某服务态度极度恶劣的视频被上传至网上,一夜间视频在网上迅速爆红,蒋某也被全国网民戏称为“发飙女警”。在部分媒体对事件的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到,蒋某因不满办事群众的一句抱怨,大撒泼般地将一大堆资料连续地向抱怨者砸了过去,一边砸还一边恶语相向“每天死那么多人怎么不死你呢”!很多网友都惊叹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人民女警嘛?戏谑的语气中同时充满了无奈。据最新的消息显示,当地公安局在全国媒体的一片声讨声中,已经表示:蒋某是临时警察,已被辞退。似曾相见的“临时工”再一次“承担”了“低素质”的责任,似乎“辞退”也可以是解决所有公权机关办事人员错误的“万能措施”。但是,我们是不是应该问一句:这“临时”的责任谁来负?
在很多时候,一些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总会叫苦,“人员编制不够”、“业务压力很大”,于是,临时工会成为解决这种人员缺口的一种手段。但是在这种“临时”的配置中,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个人能力严重不均。因为是“临时”的,这部分人员在单位中的薪酬与正式员工会有较大差距,但干得活却可能都一样,甚至有很大一部分临时工在单位干得比正式员工多,拿得却比正式员工少。也正是因为这样,在一些职能机构招聘“临时工”时,才会出现难以吸引到德才兼备、能力出众的人才前来效力的情况,于是像蒋某这种“滥竽充数”的人就有了“用武之地”。此外,一部分“临时人员”虽然能力出众,但也会因为积极性不足而发挥不出显著作用,这种问题是激励机制的严重失误。
如今,我国已经进入了市场化经济体系,无论是人才储备还是行政职能运行,都已有了向国际接轨的措施与趋势,在这种形势下,这种“临时工”的“计划”性产物,是不是应该被彻底抛弃呢?答案是肯定的。
在“和谐社会”中,公民权利人人平等,社会资源讲求公平。就算“计划”性的问题无法一步到位的改变,那也应该在补充“临时人员”时,力争高标准。所有的工作机会以及工作薪酬均应该是公正与公平的。因为,公权机关与机构只有真正公正与公平的招聘,才真正可以吸引到高水准高质量的人才加入到“为人民服务”的行列中来,也才可以发挥出让人民满意的作用。
另外,临时工不能是疑似的责任推卸器,不能一遇到问题就以辞退了事。那些将不合格人员放到这个岗位上的人理所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只有这些具有决定权的人承担责任,才不会出现肆无忌惮的“举庸不避亲、举笨不避友”的荒唐局面,也才不会出现更多的“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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