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秀法院执结一起以手机短信方式诈骗两万多元的案件。当申请执行人黄××从法官手中接过两万多元的现金支票时,连声道谢:“我真是做梦也没有想到两万多元能失而复得,谢谢为人民办实事的好法官!”
2009年8月7日,黄××的女儿从外地打电话回家让其汇两万多元到自己的账户,并说随后将银行账号用短信方式发到黄××的手机。次日下午6点时,恰巧有一个号码为136××××××××的短信发到黄××手机里,告知其将钱汇入户名陈××(被执行人)的银行卡上。黄××误以为是女儿发来的账号,随即在8月9日下午汇了两万多元进陈××的银行账号内。汇款后,黄××致电女儿才知道汇错了款。黄××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以尽快控制被执行人在银行的存款。另一方面,黄××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陈××返还不当得利的两万多元。陈××经法院传唤,没有到庭应诉。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陈××返还黄××两万多元及利息。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黄××即向法院提起申请执行。
承办法官接案后,迅速了解案情,发现被执行人陈××已不知去向。其所开的银行账户在湖南省桃源县,该账户在黄××报案时被公安机关冻结,至今已有两年多时间了。按法律规定冻结银行存款期限只有半年时间,现已超过冻结时效一年多,这两万多元随时会被陈××提取走。于是,主办法官当即发出协助执行委托函,请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到银行对被执行人陈××的账户补办冻结手续。最后,经万秀区人民法院与湖南省桃园县人民法院互相配合,两万多元执行款被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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