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清明小长假最后一天,车辆通过沪宁高速无锡段。新华社资料照片
交通运输部官网8日上午公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引起网友评论一边倒,其中一条这样的条款成为舆论的焦点:“国家实施免费政策给经营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响的,可通过适当延长收费年限等方式予以补偿。”一时间,无数网友通过网站留言、微博评论等方式提出质疑:惠民的免费政策怎么最后变成了延长收费年限?免费20天,是不是最后就要多收一两年?
这是好事
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
这4个假日公路免费,共计20天
网友担心
虽然少收了20天费
但最后别变成多收一两年的费
关于免费补偿
条款原文
为弥补经营者因为免费造成的损失 收费公路可适当延长收费年限
修正案征求意见稿的原文中是这样说的:“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国家实施免费政策给经营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响的,可通过适当延长收费年限等方式予以补偿。”
网友拍砖
数万网友参与讨论,反对声一边倒 免费二十天,要多收一两年?
交通部的征求意见稿上网后,立即引起大量网友的热议。记者注意到,从上午11时许到下午3时许,几个小时的时间仅在新浪网的留言平台上就有13000多名网友参与了讨论,而且网友的态度几乎一边倒地表示惊讶和反对。
免的过路费最终还要收回去?
“一年才免20天,要延长收1年么?羊毛出在羊身上啊!”很多的网友表示感觉被忽悠了,“去年出台这个政策我还一个劲叫好呢,以为真是降价惠民政策,结果到头来,是拿我们自己口袋里的钱来补自己啊。”归根结底,大家都没有想到,原本以为节假日小客车免费可以享受到优惠,没有想到原来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少收的这笔钱最终还是要通过其他方式再收回去的,而交钱的还是开车人。
小车免费,大车也延长收费?
另一股质疑的声音角度又有不同,那就是节假日免费政策只是针对7座以下的小客车,而没有私家车的市民节日出行非但没享受到好处,反而因为车流量的骤增堵在路上寸步难行,节假日顺利出行已经演变成了一个大麻烦。“免的只是七座以下,是不是延也只延七座以下呢?”正如网友提出的那样,如果是谁受益谁出钱,那为什么没享受到好处的车子也要跟着延长缴费呢?
关于收费年限
条款原文
收费公路期满前已还完贷怎么办?条例修正案拟规定可继续收费
条例修正案规定:“还贷、经营期满后,除由公共财政承担养护费用的以外,高速公路可按满足基本养护管理支出需求的原则收取通行费,收费年限可按照公路的两个大修周期进行核准。”
与此相关的还包括:“高速公路因改建扩容增加投资需调整收费年限的,可依据本条例有关规定重新核定。”所谓“还贷、经营期满”指的就是,收费期限还没到,但贷款已经还完了。不过,业内人士指出,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一般总能通过各种办法使还贷期与收费期基本相当,不太可能在还能收费的时候先把贷款还完。
专家观点
免费政策国家不补需延长收费 今后高速或“低收费、长年限”
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院长杨卫东8日表示,公路收费在短期内是很难停止的,未来中国的高速公路很可能是“低收费、长年限”的模式,在这个背景下“因免费延长年限”的条款就显得没那么重要了。
观点一:免费的损失国家不补那就只能靠收费
网友们反对声最强烈的就是以延长年限来补偿企业的损失。杨卫东说,以江苏为例总体高速公路是赚钱的少、亏本的多,尤其是苏北的高速没有赚钱的,而作为经营企业当初都与政府签了合同,合法收费,国家出台了免费政策,又不给企业补偿,那只有靠收费。“另一方面,如果国家给补偿,拿的也是纳税人的钱,国家不补贴靠延长收费,就是开车人的钱来补企业,说到底就是谁来承担损失的问题。”
观点二:小客车免费大巴车不免的政策不合理
只有小客车享受到了免费,却要所有车一起延长收费,这一条款的确让人觉得有失公允。从去年国庆起,杨卫东就在持续关注小客车节假日免费政策。他认为,这一政策还有不少需要完善的地方。尤其是,只针对少部分群体拥有的小客车提供免费通行,而对普遍民众乘坐的大巴车不免费。“交通资源就这么多,未来主导的一定是公共交通运输体系,政策出台的前提应当是促进公共交通,而不是促进私家车消费。”
观点三:高速公路的发展方向是低收费、长年限
当高速公路网都建好之后,庞大的网络还面临一个养护的问题,杨卫东认为,还贷、经营期满后的收费公路还可以按基本养护需求继续收费这一条款实际上就是为今后高速公路的运营在做打算,原因就在于财政出不起这笔钱。“我认为,今后我国高速公路的发展方向就是低收费、长年限,比如今后可能走一趟只要交2块钱、3块钱,这是有可能的。”
据《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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