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汪鸣)10月27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西林派出所获悉,10月18日在市区陵西路上发生的宝马车主拒交停车费,收费员追缴过程中被撞倒受伤事件有了结果,其宝马车主被判拘留5日,罚款200元的处罚。
据警方介绍,10月18日上午9点多钟,浙江人朱某把一辆宝马车停在市区陵西路上,中途朱某来到那辆宝马车旁,打开车门拿东西。“59岁的收费员许某以为他要开走,上前准备收费。朱某解释,只是来拿东西,过会开走时再交钱,也没有答应许某先交5元预付费的要求。当朱某办完事上车后,许某赶过来要收费,朱某询问许某要收多少钱,许某说,停了3个多小时,要收7块钱,朱某掏出10块钱还没给许某,就突然踩油门开车走了。感觉被耍了的许某很气愤,骑着电瓶车就追上去了,在陵西路与鳌峰路交叉口处,许某追上朱某车辆,但朱某再次启动车辆时撞倒了许某的电瓶车,致其脸部和手部受伤。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一款,朱某违反了间接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根据相关的处罚条款,朱某被判拘留5日,罚款200元的处罚。”西林派出所民警汪宾西说。
(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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