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新京报》报道,4月25日,住建部公布了2014年住房保障的若干时间表,京沪深等六城市将试点共有产权住房。
住建部表示,确定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淮安、黄石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要求试点城市按照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在12月底前报送试点工作总结。
试点城市的主要任务是,在完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创新棚户区改造融资机制等方面进行有益探索。
住建部介绍,一些地方开展共有产权保障方式的主要做法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有的还给予适当财政补助、税费减免,以降低住房的建设成本,然后以低于市场价格配售给符合条件的购房家庭。配售时,在合同中明确共有双方的产权份额及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增值所得的分配比例。
住建部认为,从一些城市的实践来看,发展共有住房,在政府的支持下,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能够调动群众依靠自己努力改善住房条件的积极性,有利于加快解决群众住房困难。同时,发展共有产权保障房,符合公平、效率原则,可以避免陷入福利陷阱,有利于保持或激发社会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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