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一 通行费基本收费标准对照表朱小燕/综合制作 表格数据由自治区物价局提供表二 广西与邻近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对比表朱小燕/综合制作 表格数据由自治区物价局提供表三 桥隧计费分步实施方案 朱小燕/综合制作 表格数据由自治区物价局提供
今报记者肖世艳 实习生曹哲
从8月1日起,我区将调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此次调整主要影响到一类车(≤2T货车,≤7座客车)和四类客车(≥40座客车),即私家车和快巴为主要群体。
私家车等一类车在通行2008年及之后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时,通行费将上涨25%,每公里多交0.10元;快巴等四类客车在通行所有高速公路时,通行费将下降9%,每公里降低0.15元。此外,对符合收费条件的桥隧另外收取车辆通行费
主要影响私家车和快巴
7月29日,记者从自治区物价局获悉,该局日前联合自治区财政厅、交通运输厅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区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新标准)。新标准将从8月1日零时起执行,并维持现行优惠政策(详见表一)。
此次调整中,高速公路建成通车时间与一类车通行费调整标准挂钩。2007年12月31日及之前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一类车基本收费标准维持0.40元/车·公里不变;2008年1月1日及之后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一类车基本收费标准调整为0.50元/车·公里,较原来提高了0.1元,涨幅为25%。
同时,在所有路段,四类客车收费标准由1.60元/车·公里降至1.45元/车·公里,降低0.15元,降幅约为9%。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维持现行优惠政策。即:桂林至柳州高速公路为1.35元/车·公里,宜州至柳州、柳州至南宁、南宁至北海、合浦至山口、钦州至防城港高速公路为1.30元/车·公里,其他路段及新开通的联网收费高速公路调整为1.45元/车·公里。
二、三、五类车和四类货车,以及按计重收费的载货汽车维持现行收费标准不变。
500米以上桥隧要另收费
新标准规定,车辆通行费将由基本收费与桥隧收费两部分组成,500米以上桥隧为起征桥隧。客车与货车的桥隧通行费将按不同方式计收,并将分两步实施(详见表三)。
客车计收方式,将根据车型分类和桥隧分类折算系数计算,实施第一阶段为2014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一类车通过一类桥隧为1.20元/车次,通过二类桥隧为2.20元/车次,通过三类桥隧为3.20元/车次。载货类汽车通过桥隧,按0.1元/吨·公里计征。
从2016年8月1日起,进入实施第二阶段后,一类客车收费标准将统一上调0.30元/车次,载货类汽车通行费将上调为0.15元/吨·公里。
听证会意见被充分采纳
今年5月16日,自治区物价局召开了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听证会,新标准采纳了听证会参加人的不少意见和建议。该局相关负责人说:“听证方案中拟定的一类车基本收费标准,得到了听证会参加人的普遍认可,因此在具体组织实施时予以维持。”
据介绍,听证会上,不少参加人认为乘坐四类客车出行,符合国家倡导低碳出行的精神,应当降低车辆通行费,鼓励公共交通事业发展。因此,新标准将四类客车车辆通行费下调了。新标准同时也参考了邻省的收费标准(详见表二)。
听证会参加人普遍认为,收取桥隧通行费不仅要考虑货运车主的承受能力,还要采取相关措施,保证新旧政策得以平稳过渡。自治区物价局采纳这一提议,在最终的调整方案中,将货车的桥隧通行费收费标准,由听证方案的0.16元/吨·公里适当降低为0.15元/吨·公里,并决定分两步实施收费标准。
该负责人还表示,对于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希望有关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加强对高速公路建设、养护、运营和服务质量管理的监管,督促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加强管理,降低成本等意见和建议,均已经随听证报告上报自治区政府。
通行费基本收费标准对照表
表一
今年8月1日起执行的新标准
计价方式 分类 车型 现行
收费
标准
2007年12月31日及之前建成通车路段
2008年1月1日及之后建成通车路段
按车型分类(元/车·公里)
一类 ≤2T货车; 0.40 0.40 0.50
(A型) ≤7座客车
二类 2T~5T(含5T)货车; 0.80 维持不变
(B型) 8~19座客车
三类 5T~10T(含10T)货车; 1.20 维持不变
(C型) 20~39座客车
四类 10T~15T(含15T)货车; 1.44 维持不变
(D型) 20英尺集装箱车
≥40座客车 1.60 1.45
五类 >15T货车; 1.68 维持不变
(E型) 40英尺集装箱车
载货类汽车 0.08 维持不变
按计重(元/吨·公里)
备注:1.上表收费标准不包括开放式收费的南宁机场、桂林两江国际机场等高速公路。
2.通行费单车合计金额尾数按以下办法取整:2.50元以下舍去,2.51~7.50元归5元,7.51~9.99元进10元。
广西与邻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对比表
表二
序号 省份 一类客车(元/车·公里) 货车(元/车·公里)
1 广西 0.40 0.08
2 云南 2012年底通车 0.40或0.43 0.08
2013年后通车 0.50,桥隧另计 0.09,桥隧另计
3 贵州 0.50,桥隧另计 0.09,桥隧另计
4 重庆 0.50至0.65 0.08,桥隧另计
5 湖南 0.40或0.50,桥隧另计 0.08或0.09,桥隧另计
6 广东 四车道:0.45;六车道:0.60 以0.45或0.60元/车·公里
为基数,乘以车型系数收取
桥隧计费分步实施方案
表三
一、客车计收方式:客车按照车型分类和桥隧分类折算系数计算,按车次收取。
车型分类折算系数:
车型 车型分类 系数
一类(A型) ≤7座客车 1
二类(B型) 8~19座客车 2
三类(C型) 20~39座客车 2.5
四类(D型) ≥40座客车 3
桥隧基本收费标准:
类别 桥隧分类 一类客车收费标准(元/车次)
2016年8月1日前 2016年8月1日起
1 500~1000米 1.2 1.5
2 1001~3000米 2.2 2.5
3 3001米以上 3.2 3.5
桥隧通行费=车型分类系数×桥隧基本收费标准
二、货车计收方式:载货类汽车通过符合收费条件的桥隧,2016年8月1日前为0.10元/吨·公里,2016年8月1日起,为0.15元/吨·公里。
新闻推荐
综合新华社北京10月19日电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的第二十四届中国新闻奖和第十三届长江韬奋奖评选19日揭晓。广西6件作品上榜,其中二等奖2件,三等奖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