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6月22日电
(记者
张华迎)
记者日前从天津市环保局获悉,今年以来,天津继续用法律手段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前5个月共检查企业11294家次,下达处罚决定332起,下达责令改正决定506起,共处罚款3350.3万元,移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15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4件。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依托《环保法》《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继续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先后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燃煤单位炉前煤煤质、供热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工业企业堆场、水源保护地、在线监测设施运行情况、塑料加工企业、重点信访案件等多项执法检查。
此外,天津市还通过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充分调动企业治污减排的积极性。天津市日前印发《关于调整烟尘和一般性粉尘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自5月1日起天津烟尘排污费征收标准由原先每公斤0.275元调整到2.75元,一般性粉尘排污费由0.15元调整到1.5元,并按照每公斤1.5元的标准开征施工扬尘排污费。
在环保等多部门和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天津市空气质量有了较大改善。监测数据显示,今年5月,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21天,达标天数比例为67.7%,同比增加4天;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50μg/m3,同比下降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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