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防城港讯(记者赵劲松)由于拒不支付数十名农民工20多万元工资,且逃匿到外省躲避,防城港一名“包工头”最终受到了法律的惩罚。2015年12月31日,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文某被法院判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支付38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工资合计20.7万多元。
自2014年8月起,文某在承揽防城区某楼盘项目时,雇用了符某、朱某、蒋某等45名农民工。其间,除了向农民工预支部分伙食费外,尚有24万多元劳动报酬未予支付。此后,文某辗转北海、南宁和海南海口等地躲避。2015年4月17日,经公安机关网上追逃,文某在海南省三亚市被抓获归案。
2015年12月21日,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文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开庭审理,符某、蒋某、朱某等38名农民工同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文某在一个月之内支付所拖欠的劳动报酬20.7万多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文某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且以逃匿的方式拒绝支付,经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整改后仍不履行付款义务,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告人拖欠农民工工资,除了承担刑事责任外,按照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向原告人支付劳动报酬。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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