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明正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申请人日照通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你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仲裁庭已经委托莒县阳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涉案工程造价进行鉴定。该事务所已于2016年9月3日出具鉴定报告初稿,你方应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委领取鉴定报告初稿以及质证通知书。其他事项公告如下:
1、自本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内,将鉴定报告初稿的质证意见送交本委,逾期视为放弃相应权利。
2、本案开庭时间定于2017年1月9日上午9时,地点为本委仲裁庭,逾期将缺席审理并裁决。
3、日照仲裁委员会地址:日照市北京路188号日照大厦7楼。电话:0633-8816336。
日照仲裁委员会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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