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月5日,大街街道和平社区经济股份合作社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我区首家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正式成立。
据了解,和平社区是我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之一,该合作社是经全体村民同意,将原村集体资产权量化到人组建的新型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社资产属合作社集体所有,合作社将经营性资产量化为成员股,其中集体股占总股份的.7%,个人股占总股份的.3%,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民主管理,从而进一步激发了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韩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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