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来庆琳通讯员 李俊 )自村级财务审计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汉阴县审计局大胆实践、锐意创新、认真总结,探索出的“34511”工作法,有力地推进了村级财务审计,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提升了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水平,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保障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3月11日,市政府发文在全市推广这一先进经验。
“34511”工作法,“3”即坚持“三不原则”,即不翻旧账、不越权限、不直接处理,理清了村财审计的方法路径;“4”即处理好四种关系,即正确处理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教育与惩戒的关系、治标与治本的关系、主导与主责的关系。实行“3+1”四人编组形式,每个审计组由1名镇财政审计所人员任组长、1名会计事务所专业人员为组员、1名联村镇站办所工作人员为组员兼联络员,再加1名县审计局业务骨干任廉政监督员和质量审核员;“5”即突出把好审计重点关、财产清查关、审计程序关、建章立制关、结果运用关,不断提升审计质量;“11”即培训动员、制定方案、发出通知、自查自纠、审计进点、现场审计、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形成报告、征求意见、出具结果、案卷归档,进一步严格程序。
至今年2月,全县10个镇已完成村级财务审计106个村,共清缴账外资金295.3万元、给群众清退补贴资金20.7万元、乱收费37.2万元、套取的财政补贴资金59万元、挤掉村集体债务水分141.7万元、没收违纪资金16.7万元;移送案件14件,其中向县纪委移送2件、检察院移送1件、镇纪委移送11件,目前已结案6件处理8人,另外8件正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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