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家和
“从这次测评结果来看,干部群众对我们作风建设的满意度达到100%。”近日,北部某地机关进行了作风整顿整改情况测评,通报会上的测评结果让在该机关下属机构工作的小韩不以为然:“怎么可能100%满意?我本打算提点意见,却被领导‘请\’去一顿严肃教育。”(《人民日报》1月28日)
新年伊始,许多上级机关要求下属单位和部门上报群众满意度测评指数,用以检验他们过去一年的工作绩效。这本是一种很好的做法,值得肯定。但同时我们也要防止部分单位、少数部门在测评上搞形式主义,降低了测评工作的可信度。
像报道中,部分单位的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达到100%,是否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完全满意,这样的数据可信度如何,恐怕需要打个问号。比如,有的单位在参评对象上搞“内定”,参会测评者中领导干部比例很高,基层群众比例较低;有的单位虽然放之“全社会范围”来测评,但邀请参与测评的人都是提前打好招呼的熟人,要求测评时“只能回答满意”;有的单位“临时抱佛脚”,工作不放在平时,而是在测评之前突击为群众办一些所谓的实事、好事,以此换取群众“满意”。这样的测评,成了“自测自评”或谓之“官评”。怎么可能有意见,怎么可能不满意。这样的测评,是典型的作风不实、形式主义。
笔者认为,“满意度”是一把双刃剑,运用得当,有利于改进工作作风;运用不当,也会带来负面效应。要防止满意度测评“搞形式,走过场”,简单地为测评而测评。作为下级被测评单位和部门,功夫要下在平时,靠踏踏实实的工作业绩去赢得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下级单位的上级机关也不能简单以“满意度”排名来论英雄,不可过分夸大其效果,做到定论科学合理。
要防止满意度测评流于形式,让数据实实在在、不带水分,就要将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纳入纪检监督检查的工作范围,一旦发现测评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同时要拓宽匿名、网络等多种调查和测评渠道,更好更真实地倾听群众声音。唯有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在作风上深入群众,真正把群众装在心里,群众满意度测评才会“测”得真,“评”得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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