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30日电(记者韩洁)根据国务院第26次常务会议决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30日印发公告,自2018年11月1日起,降低部分商品的最惠国税率。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部分商品进口关税的公告》,为适应产业升级、降低企业成本和满足群众多层次消费等需求,从今年11月1日起,降低部分工业品等商品的最惠国税率。降税商品共1585个税目,约占我国税目总数的19%,平均税率由10.5%降至7.8%,平均降幅为26%。
记者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了解到,今年以来,经过连续多次自主调整,我国关税总水平将由上年的9.8%降至7.5%,平均降幅达23%。适当降低关税,有利于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也有利于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推进国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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