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不养狗才能买房”,近日,山西运城某小区为打造无狗社区,向购房者提出了特殊要求。2月23日,该小区房地产开发商告诉记者,这条规定属于“软约束”,是希望从源头上建设无狗社区。律师表示,开发商的禁狗条款已明确告知消费者,买卖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协议,应属有效的合同。
有益的探索:
@王旭东:从经济利益上讲,房地产开发商出售房子,本可以“不管你养不养狗”。“不养狗才能买房”的条款,看上去有点“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但是,恰恰这样的“管闲事”是一种担当,一定程度上讲,是源头上防狗患于未然。
而且在购房环节上“添加”一些文明要求,也有倡导文明生
活的良好初衷。
“文明也是
管出来的”,禁
狗条款并不是
“多此一举”,而
是一种尝试。在
社会文明建设
过程中,需要多
种形式的尝试,
其中也包括有
争议的形式。
“管出来的”,前
提是管理路径、
管理方式、管理
方法的科学合
理,而这离不开大胆的尝试,离不开“在争议中前行”。
@李英锋:新闻中的这家开发商在运城已经开发小区多年,“部分业主养狗的问题成为小区物管最头疼的事,物管几乎每天都会接到业主投诉有狗在小区随处便溺,花园、电梯等地都是重灾区”。开发商推行“禁狗条款”,本意是打造一个文明小区,打造更宜居的环境。从销售房屋环节开始,开发商通过“禁狗条款”征得业主的同意,与业主达成不养狗的共识,吸引或汇聚一批不养狗的业主组建一个安全、静谧的“无狗小区”,符合业主的初心,并不违反法律规定。这种基于双向选择建设高品位小区或者特色小区的尝试无可厚非,甚至是一种有益的探索。
打造“无狗小区”与养狗权或爱狗权并不矛盾——— 谁喜欢狗、想养狗,可以去别的小区买房去那里养啊,只要符合条件、规范养狗,没人会干涉。所以,也不应给打造“无狗小区”贴上“反狗”或“反动物”的负面标签。
做法未必合理:
@朱昌俊: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反对的应该是“不文明养狗”,而不是一刀切的反对养狗行为本身,更不是追求一个“无狗”的世界。所以,“无狗社区”这个提法,似乎就有悖文明本意。如果一个社区可以光明正大地追求“无狗”的治理目标,那么大到一个城市,一个国家,是不是都可以以反对不文明养狗的名义建立一个“无狗”的社会?
要知道,只要市民养狗的品种符合相关规定,只要具体行为是文明的,养狗就完全属于个人的权利,这一点不应以任何理由被剥夺。再者,一味强调建立无狗社区,“承诺不养狗才能买房”,这本身也是对于文明养狗行为的不公,反而不利于提升社会对于文明养狗的自觉。养狗本身无所谓对错,错的只是“不文明养狗”的行为,这一点在相关治理当中应该要形成共识。另外,一个社区内居民养狗行为的文明指数,也与相关的社会管理水平相关,如此要求一律不准养狗,是不是也有推卸管理责任之嫌?
@王军荣:倡导文明养狗一直在做,但真正做到文明养狗的并不多。虽然全部做到文明养狗很难,却不是不去追求的理由,从某种意义上说,“承诺不养狗才能买房”,是消极反对不文明养狗,也是治标不治本的做法。退一步说,即便是一个小区成为“无狗小区”,对于社会的文明养狗并没有什么帮助。
文明养狗的核心不在于狗,而在于人。只要管住狗主人,事情就好办了。如何管住狗主人,一方面要靠法律。对于不文明养狗,需要依法给予严惩。如果不文明养狗要承受很高的法律成本,想必狗主人会逐渐做到文明养狗,另一方面就是严格执行。现在处理狗纠纷问题上,养大型犬、不拴狗绳等违法养犬行为很难取证和追踪,执法也存在一些风险。如果能够发动基层社区、社会组织的力量,社会共治,协同管理养狗事务,则更有利于促进文明养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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