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日前正式开通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抢险救灾网上申报系统 (简称“申报系统"),此举有望缓解近年来社会应急救援车辆在高速公路通行受阻的情况。
据应急管理部网站消息,2019年1月10日,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社会力量车辆跨省抢险救灾公路通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作为配套措施,3月27日,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抢险救灾网上申报系统 (以下简称申报系统) 正式上线运行。
应急管理部表示,申报系统根据社会应急力量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实际需要设计研发,可实现社会应急力量网上登记备案和审核、灾情信息发布、救援申请、抢险救援管理等功能。
同时,申报系统为省级应急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社会应急力量等不同角色开通了功能权限,用户可登录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进入“救援服务平台"栏目访问该系统。
近年来,各地多次发生应急救援车辆在高速公路上通行受阻的情况。2018年9月16日,强台风“山竹"登陆广东省。河南洛阳神鹰救援总队组织36名队员、8台车,携带救援设备驱车1700多公里赶赴灾区,协助当地开展救援工作。救援结束返程时,却在二广高速湖南境城头山收费站,因能否免费通行事宜被滞留长达6小时。最终,救援队不得不缴纳高速通行费后才被放行。
应急管理部在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表示,由于国内没有建立统一的应急救援公路免费通行和相关服务保障制度,社会应急力量的一些特种救援车辆无法上路通行,普通救援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因收费、拥堵等问题又难以及时通行,给应急救援工作带来诸多不便,严重影响到应急救援工作的时效性;加之社会应急力量均是公益性组织,应急救援工作中往返通行费也给其增加了额外的经济负担,不利于最大限度调动广大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积极性。
为此,应急管理部会同交通运输部全面分析总结了历次应急救援工作在通行保障方面的经验教训,联合发布了《通知》,一起解决这一困扰社会应急力量的政策性问题,确保社会应急力量前往灾区的通行高效通畅,快速、有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两部门明确,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要坚持“按需、就近、规范、有序"的原则,事先在申报系统备案队伍和装备等情况,并通过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核。在开始行动前,社会应急力量要在申报系统提交救援申请,填报救援车辆、行驶路线、通行时间、携带的装备物资等信息。同时,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在省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建立抢险救灾免费通行保障机制。
应急管理部称,申报系统是做好社会应急力量车辆跨省抢险救灾公路通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要一环。目前,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正在推动建立参加抢险救灾社会应急力量车辆在本省域内免费快速通行长效机制,进一步支持、引导社会应急力量规范、有序参与抢险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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