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近日,省高院党组讨论通过以“十项举措”精简文件,改进文风,确保2019年院发文高效精简。
省高院要求,机关各部门要精简文件数量,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需要转发的,除涉密文件外,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和信息化技术手段,直接翻印或通过电子扫描方式下发贯彻落实。法院之间所有非密材料,一律通过数字化办公系统报送,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
同时要求省高院机关各部门要控制发文篇幅,严禁照抄照搬照转最高法院、省委、省委政法委等上级单位文件务虚部分,贯彻中重点提出落实措施。以省高院名义印发的制度性文件不超过10页,部署专项工作的文件不超过3000字,确有必要可添加附件。要严格发文质量,办公室要充分发挥代院行文职能作用,常规通知以传真形式行文。其他凡属于部门与上下级机关或非相隶属机关对口部门相互交(请)办事项,以部门名义对外行文。要加大发文校核力度,严格落实文件签发权限及签发程序等相关规定,严把拟稿、签发、印发“三道关”,确保行文规范有序。
周桃莲杨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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