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干部的待遇、权威和升迁机会大幅提升,早不是最不值钱的干部了。近年来,公务员新鲜血液中,主动“下沉”到街道办的名校生比例激增,主要是因为街道办的公务员岗位,待遇、事权、发展空间都大幅提升,甚至可能是综合的最优选择
杭州余杭区的街道干部中,竟有76人出自清华北大,这大概是近年就业方面最大的新闻了。在很多人眼里,街道办事处只是居委会的上级,职能差不多,都管些婆婆妈妈,街道干部不能算干部。其实,高材生下沉到街道办的巨大反差感,不过是我们对街道办的固有印象落后于时代罢了。
为什么“街道干部不算干部”
大多数人对街道办的记忆不会早于上世纪80年代。1980年全国人大重颁了1954年制定的《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文革”期间被革委会取代的街道办逐渐恢复。但是,近半城市居民根本接触不到街道办,1990年代中期以前,街道办在城市处于半隐形状态。
1954年的《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中,街道办的任务只有三项:(一)办理市、市辖区的人民委员会有关居民工作的交办事项;(二)指导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三)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系统性建立街道办事处,源自彭真在1953年6月8日的报告,它是为填补城市基层社会的组织空白而生。当时,新政权全面接收工厂、机关、学校的管理,这些机构组织转变成社会组织,组织成员随之被纳入管理系统。但是,还有六成人口在单位之外,主要是散居在里弄的居民,包括家庭妇女、摊贩、商人等。
无论是从社会有效管理,还是社会动员——譬如组织各种全民爱国运动,都必须想法把这些社会上的闲杂人员组织管理起来。
彭真在报告指出,城市街道不需要再建立一级政权,而应当建立街道办事处,作为市或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1957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城市居民大规模被纳入组织,街道办在国家权力机关序列中进一步被边缘化。计划体制下,有单位的城市居民,从摇篮到坟墓都由单位包干负责,单位性质不同,福利不同,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取决于其所在单位。街道办虽然扮演了单位的职能,但无钱无权,除了政治动员和管理登记,几乎不能提供任何社会保障资源。长期的计划体制下,街道办在国家权力序列中的边缘化,导致街道干部边缘化。爱国卫生运动、欢庆节假日、拥军优属一类,人们才能感到街道办的存在。这就是街道干部不算干部的印象由来。
街道办干部的春天
街道办第一次扮演社会角色,是1980年代初巨大的返城知青压力。由于单位可提供的就业岗位严重不足,不得不由街道办将知青组织起来,发展联社经济,街道集体企业遍地开花。街道办事处乃至居委会,主要精力转为动员社会兴办企业,逐渐形成区街经济,社会发言权有所增加。
当时,城市中的规模企业大都按行业门类纳入各种局、委统属,然后再并入上一级政府主管,此即所谓的条条。而街道办、居委会之类兴办的集体企业,以及其他直接统属于基层政府的企业,属于典型的块块。
1984年城市体制改革,打碎条块分割,街道办的经济功能也在改革之列,上世纪90年代末,街道办的经济功能被彻底剥离。原属街道和居委会的企业和摊点,脱钩后统一归工商部门管理,街道财政则由国家负担。国企改革转制,企业办社会模式彻底终结,下岗工人的福利保障由企业转移到街道,原来实行条条管理的很多政府部门也将任务下放到街道。尤其是,城乡劳动力市场开放,涌现农村进城打工浪潮,人口管理成为街道办的重要职责。
以北京市为例,为有效控制外来务工人员,建立了由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和公安派出所组成的三位一体的城市综合治安管理体系。在全市的区县各个街道、乡镇都建立了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及外来人口管理站,聘用户口协管人员,受公安机关的委托,协助管理。由此,街道办事处变成城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基础力量,街道从城市行政体系的“边缘”走向“中心”。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街道办在这一阶段迅速膨胀起来,其职能几乎与区政府的职能完全“同构”,事实上成了城市一级基层政府。有人说:街道办“上管天(环保)下管地(环境卫生),既管老(老龄工作)又管小(托幼),既管生(计划生育)又管死(殡葬改革),最后还管教育和安置”。
2009年《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被废止后,除了地方组织法,街道办却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部分城市甚至出现了撤销街道办的改革尝试。不过,街道办主任并没有消失,随着中国城市化的提高,全国街道办的数量从到2009年的6686个增加到2020年的8629个。
街道干部有多香
近年来,公务员新鲜血液中,主动“下沉”到街道办的名校生比例激增。这是因为街道办的公务员岗位待遇、事权、发展空间都大幅提升,甚至可能是综合的最优选择。
很多人误以为街道办事处与居委会只是简单的上下级关系,其实,前者是城市的基层政府机关,居委会则是属于自治组织。街道办事处虽与乡镇平级,但它作为派出机关,远不像政府功能齐备的乡镇那样权威显露。不过最近几年来,各地都不断在治安、信访、司法行政等方面强化街道办的权威。譬如,派出所都是公安系统直接统属,但随着街道成为综合治理的枢纽节点,很多地方推行派出所所长兼任街道办副主任的办法,加强公安与街道的统一协调。
国家现行政序列中,街道干部的级别取决于所在城市的级别。县级市:相当于乡镇(科级),级别高配。地级市:区相当于处级的,街道则相当于科级。省直管市:一般为副处级。副省级市:街道办对应的是副处级,可能会高配。直辖市:街道办对应处级,少数高配。在行政序列上,街道办处于城市最基层,但在待遇上,街道办普遍处于同级别岗位中最高的位置。一般而言,国家直属机关干部待遇不如首都同级干部,省直机关干部待遇不如省会城市同级干部,市直干部待遇不如区干部,区委干部不如街道干部。
最近十年来,中国各地的公务员待遇标准,开始明确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在珠三角,2016年后,从深圳这种特区城市到县级市,在薪资待遇上,市直机关、区的干部、街道办,同级别依次递增至少8%。而湖南则明确要求,在县级市,街道办干部薪资必须比县直机关同级高10%~20%。由于街道办不显山露水的雄厚财力,它的隐形福利也普遍高于机关。
最重要是,街道办不再是仕途的死胡同。中国以往干部升迁惯例,虽然基层历练重要,但从乡镇基层直接起步不如直属机关起步,而基层历练则几乎不考虑街道办,它是一个完全被遗忘的角落。但风水轮流转,随着城市化率提升和城市功能转变,街道办历练最近这些年反而有快车道趋势。
研究生毕业到街道办,直接副科。相比坑位极度有限的直属机关,街道办当然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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