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李华波(中)被押解下飞机 新华社发
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潜逃新加坡4年之久的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5月9日被遣返回国。这是“天网”行动开展以来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取得的重要战果,也是公开曝光百名外逃人员后遣返的重要案犯。李华波,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号码A-1256/2-2011。
9日下午4时,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检察人员对李华波依法讯问,随后向其宣读了上饶市人民检察院逮捕决定书并交付执行。当晚7时15分,检察人员乘坐航班将李华波押解回江西。
李华波案件是中新双方依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践行《北京反腐败宣言》开展追逃追赃合作的成功案例,也是我国检察机关侦查人员在境外刑事法庭出庭作证、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运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追缴潜逃境外腐败分子涉案赃款的第一起案例。
罪行
骗取9400万基建资金
转移国外挥霍被罚没
李华波,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号码A-1256/2-2011,涉嫌贪污公款9400万元,2011年1月潜逃至新加坡。2011年2月13日,李华波因涉嫌贪污罪被鄱阳县检察院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查明,2006年至2010年间,李华波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先后多次骗取鄱阳县财政局的基建专项资金共计9400万元,并将个人分得的约7200万元赃款中的2900余万元转移至新加坡,其余款项用于到***、个人消费等。
据悉,经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请,今年3月3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华波违法所得没收案作出一审裁定,认定被李华波转移至新加坡的2900多万元公款均是李华波的违法所得,依法均应予以没收。今年1月,新加坡总检察署已将新加坡法庭终审判决李华波犯“不诚实接受偷窃财产罪”所没收的18.2万新元赃款,直接汇给鄱阳县财政局。
追逃
中新没有缔结引渡条约
工作组8赴新加坡磋商
李华波案发生后,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高度重视,组织检察、外交、公安等部门立即启动了追逃追赃工作,多部门组成工作组先后8次赴新加坡进行磋商。经过不懈努力,中新两国在没有缔结引渡条约的情况下积极开展司法执法合作。中方向新方提出司法协助请求,提供有力证据,由新方冻结了李华波涉案资产,对李华波实行了逮捕、起诉,以“不诚实接受偷窃财产罪”判处其15个月有期徒刑,并在李华波在服完三分之二刑期当天将其遣返回国,检察机关将依法对其进行侦查。李华波被遣返回国是“天网”行动开展以来,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取得的重要成果,是公开曝光百名外逃人员后遣返的重要案犯。
据介绍,李华波归案后,检察机关将依法讯问,进一步完善证据,侦查终结后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延伸
百份“红色通缉令”发布
中国海外追逃捷报频传
事实上,自4月22日晚间公布百份“红色通缉令”后,中国海外追逃就捷报频传。
“红色通缉令”发布三日后,4月25日上午11时,在中国公安部指挥下,上海、江苏、安徽等省市追逃办和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首名嫌犯戴学民即被缉捕归案。
除了戴学民和李华波,“红色通缉令”上的另一名嫌犯程慕阳亦获得进展。
程慕阳是已故河北省委原书记程维高之子。通缉令上的信息显示,他是2000年8月逃往加拿大的,涉嫌贪污、窝藏转移赃物。从“程慕阳难民申请被拒”,到“加拿大多个政党与程慕阳划清界限”,再到“加方或效仿赖昌星案遣返程慕阳”……连日来,有关这名中国昔日高官之子的海外追逃消息持续引发关注。据新华社北京5月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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