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中国劳工的遗属在慰灵碑前哭诉着烧纸钱。周围镜框中的人像是近年来去世的原中国劳工。 资料照片
1989年12月22日,以耿谆为代表的“花冈受难者联谊筹备会”向迫害过他们的鹿岛建设公司发出公开信,要求对方谢罪并赔偿。从此拉开战后中国民间对日战争受害索赔的序幕。
历时十年,通过在日本诉讼的方式,于2000年11月耿谆等11名原告最终得到了和解结果:鹿岛建设公司向中国红十字会信托5亿(约合4152.7万元人民币)日元,作为事件的赔偿金。
而今,又一个十年过去了,986名应享受赔偿金的劳工中,只有500多名劳工及家属得到了赔偿金。这笔赔偿的余款究竟是如何使用的?一切依然是谜。
回顾:花冈起义
二战时期,侵华日军强掳4万多名中国人到日本充当劳工,其中986人被送到日本秋田县花冈中山寮集中营,为“鹿岛组”(今日本鹿岛建设公司)做苦工。
他们在日本每天工作达16个小时,中国劳工遭受了非人的虐待。因不堪忍受繁重劳动和残酷折磨,1945年6月,劳工大队长耿谆发起了花冈劳工大暴动,当时该事件震惊世界。
起义失败后,耿谆先被判处死刑,后改判为无期徒刑。日本战败后,耿谆于1946年11月回国,以务农为生,曾任河南襄城县政协副主席。
索赔:讨回5亿日元
回国后,耿谆成为花冈暴动劳工对日索赔的主要参与者之一。
1989年12月22日,以耿谆为代表的“花冈受难者联谊筹备会”向迫害过他们的鹿岛建设公司发出公开信,要求对方谢罪、在日本大馆市和中国北京建纪念馆及赔偿每个受害者500万日元,从此拉开战后中国民间对日战争受害索赔的序幕。
1990年7月5日,受害者代表耿谆与鹿岛建设公司发表了“共同声明”,鹿岛建设株式会社承认“中国人在花冈矿山所遭受的不幸是历史事实”,承认作为企业也有责任。但事后鹿岛旋即反悔,使交涉陷入僵局。
经过6年交涉无果,1995年6月28日,耿谆等11名原告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成为中国民间对日索赔劳工的第一案。又经过两年多的审理,法庭在对受害事实尚未认定的情况下,以诉讼超过了时效为由,于1997年12月10日宣布原告败诉。
原告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经过六次开庭后,2000年11月29日,在日本高等法院主持下,由日本律师团代表原告方与被告达成“和解”。
“花冈事件”中国劳工索赔案,是我国乃至二战亚洲受害国家战后对日本诉讼第一案。
2000年11月29日,日本东京高等法院开庭宣布,以11名被日本侵略者强掳的原中国劳工为上诉人,以日本鹿岛建设株式会社为被上诉人的花冈事件损害赔偿请求上诉案达成和解,鹿岛公司在不承认法律责任的前提下,拿出5亿日元设立“花冈和平友好基金”。
以耿谆为代表的一些花冈受害者没有接受这个所谓的“和解”。可是2003年3月9日,《平顶山晚报》刊登了一篇报道称:“4月2日,包括‘花冈暴动\’领袖耿谆在内的甘肃省20多名该事件的受害者及遗属,每人将在郑州领取25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6万元)的赔偿金。”
耿谆盛怒之下发表了《严正声明》称,耿谆仍然一如既往地反对屈辱的和解,拒绝领取可耻的鹿岛捐出的发放金(只限耿谆本人)。
“没想到我们被律师骗了。这样的结果我们难以接受。我们想讨回的是中国人的尊严,这笔慰问金和赔偿是两码事。”耿谆的儿子耿硕宇说。
调查:仅500余受害者获赔
根据《花冈和解条款》的相关规定,鹿岛公司将5亿日元信托给中国红十字会(即由红十字会代管),设立“花冈和平友好基金”,成立由花冈受难者、参与索赔的日方律师和学者共8人及1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组成的花冈和平友好基金管理委员会。基金的用途规定为“用于对受难者的祭奠以及追悼、受难者及其遗属的自立、护理以及后代的教育等方面”。
为此,管委会作出决议,将基金的半数以“赔偿金”的名义直接发放到每一个已经找到并确认接受和解的劳工及遗属(2003年每位领取人获得相当于人民币1.6万元至1.7万元);在另一半基金中给每位劳工发放5000元子女教育费,其他集中作为调查并寻找其他劳工、举办纪念活动、支付劳工等人员到日本祭奠往来费用等。
据记者了解,986名花冈劳工中有河南劳工111人。中国红十字会给出的说法却是:“自2001年7月份起,虽经多方调查、寻访,但只确认了20多名受害者或者亲属,目前仍有80%的花冈事件受害者未能找到。”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联络处处长、花冈和平友好基金管理委员会事务局局长张虎此前表示,为寻找花冈劳工,我们采取了各种措施和方法。经过努力,我们寻找到花冈受难者530余人。
山东当地媒体此前报道如此描述:2003年9月22日,19位山东花冈受难者及家属接过了日本鹿岛公司的25万日元赔偿金及5000元人民币的教育费。
质疑:巨额余款去向成谜
记录花冈事件的著作《尊严》的作者李旻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中国红十字会作为信托人,并不参与基金的使用决策,但负责监管基金的使用情况,同时并不从这份劳工索赔款中扣所谓的工作“费用”。但是,中国红十字会并没有适时公开相关的信息。
李旻告诉记者:“这笔钱无论是什么性质,作为托管单位的中国红十字会,肯定是把钱乱花了,到现在也没有公布,我在写这本书时曾多次要求采访中国红十字会,要求公开接受赔偿的受害者人数,但始终没有得到。”
“我们很难了解到这笔钱去向的真实情况,因为这笔钱属于信托金,只有受托方有权利查询、监督。信托方是日本鹿岛公司,其他人没有权利查。很多人士要求公布账目,红十字会根本不理睬。”李旻称。
李旻表示,鹿岛公司只是赔了一小部分,所以根本不愿理这件事,红十字会只承认找到500多人,但日本方面是按986人给的,至少还差400多人及其家属没有得到这笔钱。而且当时按每人50万日元计算的,实际发到受害者手中只有25万日元。中间出现了巨大的资金缺口,钱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可以说,这笔钱肯定被乱花了。
6月27日,媒体人周筱赟在微博上发文,称他的朋友石玉在2009年对耿谆进行了采访,发现了一些和红十字会相关的信息。周筱赟在微博中提供了一个链接,该链接指向石玉的一篇名为《拜访抗战老英雄》的博客。
石玉在博客中写道:“1995年,耿谆等多位花冈惨案的受害者起诉鹿岛公司,鹿岛公司最后拿出5亿日元‘慰问金\’。耿谆发表声明,拒绝‘慰问金\’。耿谆没有拿一分钱,但他知道,受害者及其家属中,有人比他生活得苦,他没有反对别人拿。中国红十字会最终接收了这笔资金,代转给受害者及家属。中国红十字会扣了2.5亿日元作为‘费用\’。”
针对质疑,中国红十字会此前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花冈和平友好基金的说明》,称花冈事件是中国当事人与日本鹿岛公司(强迫奴役中国当事人的企业)多年斗争和诉讼的结果。1999年,中国红十字会应花冈诉讼案中国原告方耿谆等11位原告(中国当事人)的请求,同意作为受托人参加花冈诉讼案的和解。
对截留该笔基金的质疑,中国红十字会回应称,完全不存在扣留2.5亿日元的情况。中国红十字会作为受托单位,将会继续协助花冈基金管理委员会做好这项工作。
在记者向红十字会提出,希望采访张虎时,相关人员称其在外地出差,随后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据《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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