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至16日短短的3天里,湖北、西安、深圳、云南相继发生电梯“吞人”事件。据统计,2012年我国发生的电梯事故有36起,死亡28人。
事件
3天发生4起电梯“吞人”事故
5月14日,湖北宜昌西陵区CBD沃尔玛超市中正在运行的一个手扶电梯发生“致命断裂”事故,导致一位老婆婆与电梯一起坠落,当场身亡。
5月14日,西安红庙坡幸福家园小区,55岁的杜女士在电梯门打开后迈入门内,此时电梯的轿厢并未到达。杜女士顺着电梯井从15层跌落,当场死亡。
5月15日,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松园北13号长虹大厦1号电梯发生事故,电梯下行至3楼,深圳某医院实习生王某走出电梯时,电梯门关闭,王某被挤压身亡。
5月16日,一名61岁老人坠入云南玉溪市中医院住院部大楼电梯里。被救出来时,意识、呼吸、心跳都没有了。
调查
记者在广西南宁、桂林、柳州和广东广州等多个地方采访时发现,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建设的电梯房,如今已经进入了维修高峰期。
广西电梯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张光奇告诉记者,根据电梯行业协会的初步统计,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建设的电梯房,如今的使用年限正在逐步迈入15年至20年,这是电梯使用的“大限”。但由于没有明确、统一的报废年限,许多电梯超期服役,带病工作。
张光奇说:“最麻烦的是电梯更换只能采取动用房屋维修资金的方式来进行,但按照国际上通行的15年至20年更换一次电梯的标准来看,房屋维修资金基本上无法承受电梯更换的高额费用。”
截至2012年10月底,广州房屋维修资金归集总额超过81亿元,但累计使用金额不到8000万元,大约只有总金额的1%。广州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介绍,目前,广州共有2918个物业小区建立了维修资金,约143万户业主办理了维修资金卡。
记者深入采访时发现,一方面是申请专项维修资金收集签名、审批时间久的问题非常突出,另一方面是随着业主的变更,大量房屋也面临着找不到“主人”的情况。
记者从南宁、柳州、桂林等地的住房保障部门了解到,自2009年我国实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来,各地累计缴纳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逐年递增。
南宁市住房保障部门的统计表明,已经有20亿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停留在账面上;柳州、桂林等地的规模也基本如此,而且每年还按照住房交付使用的面积持续增加。然而,这部分资金几乎无一例外地停留在“存款账户”中,而且很多银行将这部分资金放置在“活期账户”中。
□据《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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