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右江区讯
韦某违反野外用火规定,失火引起森林火灾,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近日,韦某被右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今年5月14日凌晨5时许,韦某携带火机、几桶水、喷雾器等,独自驾驶摩托车到右江区永乐镇百练村自家甘蔗地烧甘蔗叶。8时许,韦某用水喷洒地里余火后回家。期间,甘蔗地内有一根尚在燃烧的树桩滚到甘蔗地下方简易公路上的杂草地里,并于当日13时许,引燃杂草后引发森林火灾,烧毁黄某某已种植5年的桉树及集体所有灌木林地。经林业技术人员现场调查核定:过火总面积为6.04公顷,其中桉树林地1.9公顷(28.5亩)、灌木林地4.14公顷(62.1亩)。
韦某得知火灾发生后,立即组织村民前往救火,积极与黄某某协商并于2014年5月20日赔偿其经济损失人民币3500元。5月21日韦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黄河华
新闻推荐
家乡有一道美味——鸡肉粉,是用地道的土鸡熬出浓汤,配上细滑米粉及鲜嫩鸡肉而成,因其汤浓肉嫩粉滑而广受食客欢迎。一日,同窗好友远道而来,我便向他推荐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