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忠富(绵竹)
曾宣称24小时有人值守的安康市救助管理站,7月9日凌晨却发生一起恶性案件,一名李姓被救助者在救助站里打死了另外一名被救助者。而记者采访时,安康市救助管理站试图隐瞒此事。(10月26日《华商报》)
2003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救助站应当保障受助人员在站内的人身安全和随身携带物品的安全,维护站内秩序。”如今据知情者介绍“安康市救助管理站内,一名被救助者打死了另外一名被救助者”,根据记者两个多月的调查走访以及“嫌疑人7月下旬已被批捕并做精神鉴定”,我们可以明确判断,安康救助站的确出了恶性案件。人命关天,被救助的这些流浪乞讨人员尽管活得卑微,被一些人瞧不起,但他们仍然享有跟其他公民一样的生命权。因此,出现人命案后,安康救助站应该在第一时间报警,配合警方积极调查,相信是非曲直自有公论。安康救助站在恶性案件后,不仅没有及时报警,反而在内部“要求严格保密”,试图让这件事情藏着掖着,然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他们的应对措施简直让人寒心,对被救助人员生命的冷漠让人愤慨。虽然涉案嫌疑人最终在7月下旬经检察机关批捕,这起人命案已经进入了司法程序,死者终将得到迟来的正义,但安康救助站管理混乱,相关人员失职渎职已经是铁板钉钉的事实。无论他们怎么狡辩,转移或者毁灭证据,都难逃党纪国法的制裁。
一个号称24小时有人值班的救助站,竟然能够出现人命案,这充分证明要么值班人员脱岗了,要么就是这样的制度只是贴在墙壁上应付上级检查,而在实际工作中根本没有得到落实。安康救助站出事后的种种反常行为其实不难理解,那就是他们非常清楚这件事必将追究责任,相关管理人员难辞其咎。纸是包不住火的,一个人无缘无故在救助站死了,肯定会有知情者,这件事也不可能无限制地隐瞒下去。“这到底是救人还是害人呢?”我觉得这起惨剧在某种程度上暴露了一些救助站对弱势群体的二次伤害。被救助者处于社会底层,无依无靠,救助站作为政府机构,本来应该给他们提供必要帮助,使其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但某些救助站的作为却让人瞠目结舌。例如一个13岁的男孩走失时体重90多斤,身高1米3左右,再被家人发现时已是“干尸”,“全身上下全是伤痕,身体干得只剩骨头”,尸体体重只有30多斤。这一人间惨剧发生的地点就在河南信阳市救助站,这个以救助生活无着者为职责的政府机构。
安康救助站出现人命案瞒而不报,真是胆大包天。可以说,安康、信阳救助站视生命如草芥的所作所为,已经严重损害了政府公益慈善机构扶危济困的形象,也是对党和政府威信及公信力的伤害。一些弱势群体为啥宁愿乞讨也不肯向救助站求助,就是因为他们知道有些救助站的免费午餐是不好吃的。运气不好,说不定连命都保不住。一个干部如果心中无党无民,无责无戒,不愿意做包括弱势群体在内的群众的贴心人,那么这样为官不为、失职渎职的干部我们就要将其从干部队伍中清理出去,使其付出应有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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