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涛
婆媳争吵,男子为妻“撑腰”,招致路人不满,被要求下跪。男子不服,将对方打成轻伤。近日,湖南衡阳市雁峰区法院判决王某犯故意伤害罪,但可免除刑事处罚。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路人眼见男子为妻“撑腰”,而对自己的母亲出言不逊,便出手相援,不料却被打伤,平白无故将事情闹到法院,到底该不该“拔刀相助”呢?
相对于一些人认为的家事不容外人干涉,我倒觉得路人也是可以管他人家事的。从道德上讲,中国人以孝传世,违背孝道即有悖于道德,路人对其指点、批评在所难免。从法律上讲,父母子女都是公民,不能因为有血缘关系或者亲属关系,就对家人进行侮辱、诽谤甚至侵犯人身自由、身体健康。如果一个人对其父母动辄辱骂、殴打,那么路人也有权以维护公民权利的名义,出手干涉和出手相助。
话说回来,自古“清官难断家务事”,“旁观者清、当局者迷”。何况,许多夫妻是床头吵架床尾和,许多父子吵架,路人一干涉,反倒父子一起来指责路人,弄得路人里外都不是人。所以,路人“拔刀相助”还真得看个场合和轻重缓急。如果家人之间吵得凶了,路人顶多劝劝架,千万别深度介入,小心自讨没趣。但如果家人之间的冲突性质比较严重,比如儿子侮辱和殴打父母,父母虐待儿童等等,路人就应当出手相援——当然最好不要与他们发生正面冲突,除非不及时制止就会出现危险。一般情况下,可以报警求援。
从报道看,男子为妻“撑腰”,对母亲出言不逊进行所谓“教育”,这当然不符合“孝道”。但这并不是性质很恶劣的事情,路人要是看不惯,劝几句也就算了;要求男子下跪,不下跪还动手打他,这就过了。所以,法院也认为路人有过错,在双方达成和解及赔偿协议的基础上,给予了过错方从轻处罚。
从这件事看,双方都应当检讨——首先,儿子理应守“孝道”;其次,路人要“拔刀相助”也不可冲动,要掌握好度,才能达到相应的效果,否则就可能引火烧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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