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巩义市有人举报称,该市青龙山慈云寺景区内的水库旁,有人在砍伐林木后,侵占1845.5平方米土地建成别墅和农庄。当地国土资源局两次按照“非法占地一平米处罚3元”的标准处罚,仍未能阻止非法占地行为。
砍伐景区林木、非法占地一平米才处罚3元,给人的第一感觉是处罚太轻微了,根本戳不到被罚者的痛处。无疑,这种“挠痒痒”式的罚款,不但毫无威慑力可言,反而让从严执法沦为一句空话。不客气地讲,这既是对不法行为的放纵,又是失职渎职的体现。个中因由,不能不耐人寻味。
尤其令人惊讶的是,据报道,处罚书下达以后,慈云寺景区内的违法建筑并未拆除,反而一直在扩大建设,目前已经建成了三栋楼房,每栋楼房高三层。这就足以说明,无视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不法分子,压根儿就没把“挠痒痒罚款”放在眼里,甚至对不痛不痒的“处罚”早已产生了“抗药性”,以至我行我素,无法无天,肆意妄为。
究其原因,对一些职能部门来说,所谓的行政执法,只不过是走走过场而已,可以说,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私欲膨胀的“老鼠”违法的胆量。
毋庸置疑,如果执法者依旧对违法行为“心慈手软”或畏首畏尾,那么,边罚边犯的咄咄怪事会层出不穷,从而使执法陷入尴尬的境地。就此而言,对公然违法者,不罚他个倾家荡产,不足以儆效尤。
总之,离开了动真格,不及时完善法律,法律非但无威可发,也让法治很受伤。所以,任何时候,只有捍卫法律的尊严,不让法治在人情、关系和利益博弈面前败下阵来,才是建设法治社会的有力保障。
——据《北京晨报》 和法堡/文
发生如此荒唐的事,违法者自然应受到谴责,但是几次的警告或处罚没有起到作用,并非是违法者“财大气粗”,而是违法成本实在太过低廉,甚至比不上如今地价的一个零头。隔一段时间交一次罚款便可以安心地继续违法,虽说仍有“罚款”的名义在,其实质早已不复了。
执法人员本应是公共利益的守护神,怎么如今却被违法者们牵着鼻子走呢?有关部门的回答是:由于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标准具有明确的规定,执法大队只能依法进行处罚。本应该作为严格处罚武器的相关法规,如今却令执法人员的行动变得束手束脚。处罚判决书变相成为能够违法的“通行证”,甚至亦可成为反驳再次上交罚款的“有力证明”,一件不称手的“武器”仿佛成了隔靴搔痒的“痒痒挠”,真是令法律斯文扫地。
我们常说执法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执法,但“武器”不对,就斩不到“蛇”的“七寸”上。相比不断催促、处罚,抑或是对重复处罚畏首畏尾,不妨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一次见效”上。既然对相关法规的漏洞心知肚明,那么有关部门便不应该对此不理不睬,直到问题越发严重。规定是死,但人是灵动的,在相关法规没有修订之前,难道就只有罚款一途而无其他有效手段?用一种不起效用的处罚方法来对违法行为进行治理,导致违法行为畅行无阻,其实质也是一种惰政。
——据《京华时报》 陈之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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