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徐立成 通讯员 江勇
刚买的校车还未办理入户手续,为图方便,车主竟把之前的报废车牌照挪用在该校车上使用,结果被交警部门查获,车辆驾驶员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日前,市交警支队四大队缉查布控系统国道阜太路闻集电子卡口连续几天发出预警,显示一辆牌号为皖KB6***的校车存在套牌违法行为。民警通过上网查询比对,显示皖KB6***号牌的机动车与卡口监控中的车型不符,确有套牌嫌疑。民警又利用缉查布控系统分析该校车行驶轨迹,显示有在国道阜太路活动迹象,认为该校车很可能是阜太路附近的幼儿园车辆。
针对上述情况,交警兵分两路,一路着便衣在阜太路闻集电子卡口附近蹲点守候,利用照相机对车辆全貌、车号、行驶位置等信息进行拍照,以便固定证据;另一路则在不远处的交通要道上进行查缉。时分,该校车进入了蹲点民警视线,民警赶忙拿起照相机进行拍照取证,然后将相关情况反馈给另一路民警。为了安全起见,查辑民警选择了道路比较宽阔的地方,并做好了查缉准备。不一会,该校车行驶过来,民警迅速上前对该车进行了检查,驾驶员汪某拿不出校车手续,声称忘记带了。民警直言不讳地告诉驾驶员,该校车存在套牌违法行为。事实面前,汪某只好道出了实情,该校车是刚买的,还未来得及办理入户手续,为了接送学生方便,就把自家报废车牌照挂在校车上了。
民警安排幼儿园将幼儿安全送回家,然后依法暂扣了该校车,并到大队作进一步处理。汪某因使用其他车辆号牌、驾驶未取得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分别依法作出了罚款元、驾驶证记分,和罚款元,驾驶证记分,累计罚款元、驾驶证记分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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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郭晓林 实习生 刘丽莹/文 本报记者 曹炯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