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世恩)西安市建委、财政局、规划局、质量监督局近日下发《西安市老旧住宅小区加建电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支持房屋产权单位和业主有序开展老旧住宅小区加建电梯工作,提高宜居水平。
目前西安市65岁以上的老龄化率达到10%以上,其中80%以上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老旧住宅小区老年人居住集中,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呼声逐年增多。
《方案》明确,西安市试点范围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和灞桥区6个区域内,选取5年内未列入棚户区改造和拆迁计划,2000年以前,4层以上无电梯住宅小区作为加建电梯试点项目;按照“政府引导、单位负责、业主自愿、因地制宜、简化手续、试点先行"的原则,支持相关单位开展老旧住宅小区加建电梯工作,改善老年人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鼓励与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提升改造相结合,系统完善老旧住宅小区使用功能,提高宜居水平;对开展老旧住宅小区加建电梯的项目将给予15万元/部的财政补贴。
据西安市建委工作人员介绍,老旧住宅加装电梯须要进行初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达到本单元或者本幢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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