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姚大盛
日前有网友举报,山东临沂四中暑假期间对学生进行补课,每名学生需缴纳补课费、空调费共980元,电费另算。媒体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虽然相关证据确凿,但当地教育局和涉事学校辩称,有偿补课不存在,相关学校只是暑期开放教室等自习。而记者在深入调查后,发现为了有偿补课,背后真是“套路满满”。(7月24日《中国青年报》)
现实生活中总有人认为,教师有偿补课,之于家长学生而言,那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甚至言之凿凿,“教师也是人!是人都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暑期有偿补课,那是家长有需求,老师才有的服务。”但是,这些腔调的背后,显然有意无意间隐去了这样事实,即有偿补课,到底有没有划清公与私的界限?且不说教师和学生享受暑假是他们法定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也不论少数教师私欲膨胀,为了攫取一点“利润”,胆敢以在学校教书之“公”谋有偿补课之“私”,损害学校和家长的利益。可是单单设想一下,假如任由有偿补课这一现象发展,那么学校最终会成为部分教师肆意驰骋补课的沙场,实意推销有偿补课的大市场了。那么,等到开学季,还会有多少个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在真心实意地传道授业解惑呢?岂不是课上无精打采教学,课下生龙活虎补课?届时,教育的不堪景象恐令人难以启齿,更勿要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了。
因此,在切实弄清楚教育部门为何要三令五申、严厉禁止有偿补课这个老大难问题后,还须有的放矢,针对像山东临沂四中类似的以“暑期开放教室自习”为满满套路的当地教育局和涉事学校进行问责。毕竟,假如允许涉事学校用“开放教室自习”来收取补课费、空调费等,那么其他学校都可以纷纷效仿,从而名正言顺地进行有偿补课。所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类似的“口子”非但不能开,还需要对“顶风作案”,一味袒护嫌疑的当地教育部门的监管责任仔细进行查一查,最大限度地挤压有偿补课的生存空间,还教育一片湛蓝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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