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故现场,民警抱着受伤的蓝女士走向路旁。
通讯员 王昌满
记者 覃乐维
晚报讯 昨日下午3时10分许,市公安局城中巡警大队阳光警务站的民警沿桂中大道巡逻,行至桂中大道瑞安路路口时,民警发现前方有突发情况:一辆黑色轿车与一辆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情况。
经初步了解,当时轿车车主刘先生正驾车由北向南行驶,而电动车骑手蓝女士(60岁)则由东向西行驶,不料,在路口中间两车发生碰撞。民警现场查看后发现,事发地段车辆较多,为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民警当即吩咐司乘人员撤离至路边安全地带。当发现蓝女士因脚伤无法行走时,民警试图搀扶她至路旁,但蓝女人表示疼痛难耐,于是,一名民警蹲下来,将蓝女士“公主抱”至路边台阶处坐下。
随后,民警回到事发地,让轿车司机打开双闪作安全提示,同时找来安全锥筒在轿车后方设置安全区域,并向110指挥中心报告现场交通事故情况及伤员情况,通知交警及120到现场处置。
目前,交警还在对事故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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