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民消防意识的日益提高,作为扑救初期火灾的有效工具,各式各样的灭火器已经广泛配置在工厂、机关、学校等各类场所。由于灭火器是压力容器,加之人们对灭火器的使用、维护知识的欠缺和部分灭火器自身质量低劣等原因,灭火器爆炸伤人事故时有发生。消防部门表示,对于报废消防设备回收管理问题,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规规定,也就是说没有具体负责回收和处理报废消防器材的单位,因此亟需立法来加以规范。
针对灭火器报废回收问题,目前公安部只出台了一套技术指导规范,要求对出现异状的灭火器进行报废处理,并建议送生产厂家进行报废。因为不是强制措施,所以目前灭火器回收处于监管真空状态。
以干粉灭火器为例,一般情况下手提储压式干粉灭火器使用压力1.2MPa左右,相当于12.24公斤力。消防部门的有关试验表明,在空旷的环境下,爆炸的灭火器会使其周边5米之内的人员有生命危险。灭火器压力过高、与热源长时间接触、罐体破损、维护保养不到位等原因都会导致灭火器爆炸。
从出厂日期算起,消防灭火器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手提式干粉灭火器8年;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年;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年;推车式干粉灭火器10年;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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