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广阔
近日,我国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爱心筹、轻松筹和水滴筹联合发布《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律倡议书》和《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律公约》。自律公约明确,个人在网络平台申请大病救助时,原则上单次求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求助人对个人及家庭经济状况要真实、全面、客观地进行说明,包括工资收入、房产、车辆、金融资产、医疗保险等信息。(10月20日《北京青年报》)
以爱心筹、轻松筹、水滴筹为代表的网络众筹平台,作为对政府医疗保险和大病救助体系的一项重要补充,近年来在民间大病救济和互助方面发挥出了巨大的作用,以至于有网友调侃说“小病找政府,大病找众筹”,其积极意义显然不容否认。但是另一方面,围绕网络众筹所产生的弊端也越来越多,甚至屡屡酿成全国性的舆论热点事件,给社会爱心慈善事业、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都带来了极大的冲击与破坏。
近日由三大主流网络众筹平台——爱心筹、轻松筹和水滴筹联合发布的“自律倡议书”和“自律公约”,就是一种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乐观者认为此举将结束目前网络众筹的各种乱象,掀开民间爱心公益慈善事业的新篇章。
“自律倡议书”和“自律公约”涉及的内容和条款有很多,但是核心与关键,还是最大限度做到求助者信息,尤其是财产信息的公开透明,充分满足社会爱心人士的知情权,然后把捐助还是不捐助的选择权还给社会爱心人士。与此同时,对于那些蓄意隐瞒财产,通过造谣、炒作、制造“悲情戏”、践踏求助人尊严等违反国家法律制度,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网络求助行为,建立“黑名单”制度,由各大平台进行联合惩戒,不再提供信息发布服务。
由此可见,有了网络求助“自律公约”,一方面可以增加网络众筹平台的责任感,引导和督促他们投入更多的资源、人力加强对求助者信息真实性的审核,以及所筹集到善款的合理、正当使用,避免虚假信息的发布以及善款挪作他用,进而对社会爱心人士和爱心事业带来伤害;另一方面,也可以对平台上的求助者产生积极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尤其是当求助人的房产、车辆、金融资产、医疗保险等信息纳入发布求助信息的必要条件,将会充分满足爱心网友的知情权,作为自己是否参与捐助的依据。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走过“野蛮生长”阶段的互联网众筹行业,确实到了该立立规矩,明确底线与红线的时候了。这不仅仅是对平台的发展负责,同时也是对社会爱心慈善事业、对社会诚信环境,以及对所有求助者的切身利益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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