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华
据新京报报道,有读者近日曝料称,自己在北京一家非公立医院(医保定点)就诊时,医生开了两瓶川贝枇杷糖浆,回家查询发现该药物在这家医院售价61.2元,远高于同类药品。
记者向有关人士求证,自取消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后,非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价格有一定波动,而要判定医院行为是否合理,关键在于诊疗是否合理。
药品控价政策主要针对公立医院,而为了保持医疗市场活力,我国早在2014年就放开了民营医院医疗服务价格,2015年又取消了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放开价格有利于营造优胜劣汰的竞争环境。假如一家民营医院医德与医术都好,服务质量有保障,多数患者是愿意接受较高价格的。但问题是,民营医院高价卖药或许并不是以高质量服务为基础的公开涨价,而是藏着掖着暗自涨价。在这起案例中,患者拿到的费用清单仅标注了“中成药、治疗费”两项,未见明细。因此,这家医院卖高价药并非光明磊落。此外,医保部门是如何付费的也有待厘清。假如医保以60元标准按比例支付,就不符合节用原则。而以10元标准按比例付费,就意味着患者要承担较高自费比例。该医院是否履行了费用告知义务,同样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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