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出行,人人都是参与者。作为城市交通的大多数,电动自行车主更应该遵守交通规则,各行其道,不超速、不抢道、不醉酒;斑马线上避让行人,红绿灯前不抢行。把交通安全意识转化到行动上,做一个文明的驾驶者,消灭“马路如虎口”的差评,交通事故就会越来越少,司机驾驶出行也更放心、更安心。
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于2018年5月15日发布,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3月26日《皖北晨刊》)
行驶在车道中的电瓶车,凭借其娇小灵活的优势,在走走停停的主车道中,穿梭其中,灵活便捷,深受市民喜爱。然而,在方便市民出行的同时,一些电动车乱象也不容小觑。横冲直撞,车速过快、逆向行驶、不戴头盔、没有号牌的现象比比皆是,如果稍不留神,就有可能被疾驰而过的电动车擦伤碰伤,给市民出行带来不小的安全隐患。有数据显示,在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中,由电动自行车引起的交通事故占到交通事故的30%,其中造成重伤级以上事故的占到65%左右。
细究电动车隐患成因,我们不难发现,电动自行车的乱象可以说是一种积累性矛盾。譬如电动车使用门槛低,许多人并未按规定登记入户,更无强制保险的支撑,原有的生产标准缺乏“刚性”,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监管偏重于末端治理、没有形成监管合力等等都是电动自行车乱象难以治愈的主要原因。
此次新国标颁布实施,从电动自行车车速、重量、外形、电池等关键指标作出严格规定,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及认证机构和生产企业的检查。这无疑为电动自行车市场上了一道紧箍咒。
但是,仅靠新国标本身很难支撑起强制力,还要通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手段加以配套。各有关部门包括消费者,协同配合、共同发力,才能拧紧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闸”。
与此同时,文明出行,人人都是参与者。作为城市交通的大多数,电动自行车主更应该遵守交通规则,各行其道,不超速、不抢道、不醉酒;斑马线上避让行人,红绿灯前不抢行。把交通安全意识转化到行动上,做一个文明的驾驶者,消灭“马路如虎口”的差评,交通事故就会越来越少,司机驾驶出行也会更放心、更安心。
新闻推荐
实施缺陷召回、建立可追溯制度、电池等纳入免费更换总成范围 新能源车将有专属“汽车三包”规定
3月14日、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连下两文,分别对“汽车三包”政策新能源汽车部分、加强新能源汽车产品召回管理作出了...